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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23:40:31瀏覽767|回應1|推薦35 | |
巴拉克這次實在很不夠意思,從我們店門口走過,也不進來坐坐,幾個月前就透過小蟲跟他說,我金小胖打算親自下廚,端出招牌菜(金剛山鮭魚握壽司)讓他嚐嚐,沒想到他還是溜到壽司店去。看吧!進去之後,雖然有掌櫃的在旁斟酒,但還是不能想點自己喜歡吃的,吃完之後還得留面子給主人說是吃過最好吃的壽司云云。哼!沒來吃我的都不算啦!真氣人。 不過,也有令我愉快的事啦。前天有個可愛的小美眉就在運河邊跟大家說:「漢堡是金小胖發明的。這是我親眼所見,我手機裡有相片。」這話聽了真令人十分窩心啊!但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有天上午11時30分許,當我拿出早上剛烤出爐、最喜愛的克林姆麵包 裡面有一層厚厚的甜奶油(我發誓,誰要是膽敢偷吃掉這層甜奶油,我就跟他拼命拚到底!) 剛好工會急電要我主持摸彩,想說回來再吃已冷掉,但匆匆吃完又不符合品嚐最高原則,於是,拿出我在瑞士留學時珍藏的萬用小刀,橫半從中剖開,不管啦,奶油吃了先!就留上下兩個麵包蓋。Like this 嗯!還是工會幹部貼心,摸彩活動直接就留最大獎給我(是誰!到底是誰喊「捐出來」的?!),小妹還留給我兩份厚切豬排、高麗菜絲、生菜及莎莎醬等。 回到辦公室,看著麵包奶油已盡,不禁嘆一口氣。此時突發奇想,何不把兩份豬排等放在麵包中間,嘿嘿,有誰會這麼聰明呢?!哇哈哈。 至於照片怎麼流出去的,我還得查一查!難道是.......巴拉克???早說嘛!要我做最好吃的漢堡也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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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