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巴哈中心花園
花精(Flower Essence),又稱花藥(Flower Remedy),是在1928-1936年由英國的巴哈醫師(Edward Bach)所發明的一種新的完整醫療體系。花精並不是精油,而是新的草藥製劑,大多是將花朵經由日曬法和煎煮法製作母酊再經過稀釋。因為巴哈身為醫師,他所發明的製劑稱為花藥(Remedy/療法/藥物),當今許多其他的花精系統,因為發明者非醫師,以及各國的認定與管理標準不同,其他的系統我們均稱為花精(Essence/本質/元素)(註1:李穎哲,頁31-32)。
巴哈在其著作中將花精的俗名、學名、生長地點,以及花精製作方式詳細記載,並請助手Nora Weeks將花精質物的生長階段特徵紀錄,並製作成植物花卡,目的是要提供大家製作花精的知識,好讓人成為自己的醫師而能療癒自己。巴哈醫師希望大家找出自己的錯誤,自製花精來幫忙自己去除錯誤,發展美德而療癒疾病,沒有必要為花精的正統與否而擔憂,正確使用花精、真正面對自己的問題材是癥結所在(李穎哲,頁294)。
當年巴哈考慮到都市人很難自製花精,便委託Nelson公司產銷,但之後引發了一連串「正統」花精之爭。Nelson公司於1991年註冊BACH,而Haling Herbs公司則在1997年向法院申請取消BACH的商標註冊,1998年高等法院決定BACH是一般性不能作為商標,多年的官司在2008年才正式定讞(註2,註3)。如今,台灣市面上充斥著「花精能量高低、正統英國巴赫花精」的爭議,讓人不知道該挑哪一種。就李醫師書中的臨床經驗與意見(註1,頁294),他認為只要遵循巴哈醫師建議的花精植物和製作法,其效果都相當好,沒有必要區分哪一家花精能量比較強、哪一家才是正統,但需注意各廠牌所選取花精品種是否正確,他觀察到似乎有幾家製作商的花精植物圖片跟當年巴哈所選的植物不同,李醫師並且在書中強調這段:
巴哈醫師說:「只有企圖控制並支配別人的人才是最自私的。」因此,試圖堅持自己「正統」,排斥其他人而故步自封,完全違背了巴赫醫師的原意。
以下是筆者整理所知道的巴哈廠牌,提供網址等相關資料給各位參考。 (資料來自英國的花精製作商協會BAFEP與其他網路資料,除了提供巴哈花精以外,有些廠牌也會另外製作當地植物的花精,註4)
註1: 李穎哲(2007) 巴赫醫師的人生教科書:38種花藥與38種人生考驗,頁85-90。國際花精研究推廣中心出版:台北。
註2:Julian Barnard (2009) Bach FLower Remedies: Form & Function,中譯:巴哈花精植物外形與功效,中永實業出版。
註3: 歐盟商標註冊局判定Nelson敗訴 http://www-ifecentre.blogspot.tw/2008/09/nelsons.html
註4: 英國花精製作商協會 http://www.bafe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