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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完整內容)
2016/10/13 15:29:20瀏覽911|回應0|推薦0
    梵語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又作二六之緣、十二支緣起、十二因緣起、十二緣起、十二緣生、十二緣門、十二因生。即構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條件(即十二有支)。 (壹)阿含經所說根本佛教之基本教義,即:無明(梵avidya^ )、行(梵sam!ska^ra )、識(梵vijn~a^na )、名色(梵na^ma -ru^pa )、六處(梵s!ad! -a^yatana )、觸(梵spars/a )、受(梵vedana^ )、愛(梵tr!s!n!a^ )、取(梵upa^da^na )、有(梵bhava )、生(梵ja^ti )、老死(梵jara^ -maran!a )。據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載,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陰緣。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滅,後者亦滅,故經中以(大壹·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之語,說明其相依相待之關系。即壹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緣所成立,故說無常、苦、無我。 在阿含經典中,除十二緣起說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緣起說,廣義而言,彼等皆含攝於十二緣起說中。又雜阿含經卷十二謂,緣起法乃永恒不變之真理,佛觀察此真理而開悟,並為眾生開示此法。又若自有情生存之價值與意義方面觀察十二緣起之意義,則指人類生存之苦惱如何成立(流轉門),又如何滅除苦惱而至證悟(還滅門)。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識(精神之主體)之活動開始,識之活動成為生活經驗(行),復由活動之蓄積形成識之內容。然識之活動乃識透過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接觸認識之對象(即壹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觀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識以無明(對佛教真理無自覺)為內相,以渴愛(求無厭之我欲)為外相,渴愛即識之根本相,且發展而取壹切為我,成為我執(取),故由此染汗識之活動所薰習之識,必應經驗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間苦、無常苦。反之,聖者因滅無明及渴愛,故人間苦亦滅。 <十二因緣>說是以緣起說來分析人生的生滅變化現象。依照緣起說,人的生命過程,可分為彼此相互作用、互為因果的十二個環節,這十二環節是: (1)無明:人與生懼來的蒙昧無知 (2)行:由無知而引起的各種欲望和意誌 (3)識:由欲望和意誌引起的人的精神統壹體 (4)名色:由識引起的人的精神和肉體 (5)六處;指人的六種感覺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即心) (6)觸:指感覺器官與外界事物的接觸 (7)受:通過接觸而引起的苦樂感覺 (8)愛:由感覺而引起的對樂的事物產生的貪愛之心 (9)取:由貪愛而產生的追求和執著之意 (10)有:因追求和執著而造成的生死環境 (11)生:有了生的環境就有生命的產生 (12)老死:有生就必有衰老和死亡 總之,十二因緣的理論是把人的自身的“無明”看作是人生壹切痛苦的根源,就是把滅除“無明”,獲得撤底的“覺悟”作為最終追求的目標。從而撤底擺脫痛苦與煩惱。   佛陀說世間上無論那壹個修行者,如果他不知道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他就不能認識諸法的根本;他如果不修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的八聖道,他就不是真正的修道者,就不能獲得自在和解脫。佛陀所說四聖諦十二因緣,是宇宙人生真理。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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