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10/22 10:16:19瀏覽452|回應0|推薦0 | |
第壹,關於殺生的問題,李洪誌早些年,為假冒佛家,曾經在《轉法輪》壹書中明確:“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壹點是肯定的。”
然而,之後的更多說法,完全暴露此子之兇惡本相:
李洪誌《瑞士法會講法》:“妳們有壹部分傷害的生命將在妳們未來圓滿的世界裏成為妳世界的眾生,就把這些事情變成了好事了。如果被傷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將去佛的世界,它會挺著脖子讓妳殺它,它會高高興興讓妳殺它”;“既然能夠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麽何不把怕殺生的本身也放下呢?!這不是去掉了最後的執著了嗎?”
李洪誌《加拿大講法》:“特別是那些為大法失去人體的,都是在證實法中體現出來的偉大。”
李洪誌《大法堅不可摧》:“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
李洪誌《法輪大法義解》“誰破壞大法,誰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該殺的了。”
第二,關於看病吃藥, 李洪誌1999年7月22日《我的壹點聲明》:“有消息說我不叫人吃藥,事實上根本沒那回事。”《明慧網》2009年8月28日在頭條位置發表了“修者評論”《“不讓吃藥”是精心炮制的政治棍子》。這種抵賴,是很低級的。李洪誌以反對看病吃藥為主要特征之壹的歪理邪說,鐵證如山:
《悉尼法會講法》1996年:隨著妳的修煉,妳的身體還會感到不舒服。為什麽呢?因為妳生生世世都有業力……從身體裏排出去,所以妳過壹段會覺的身體很難受,認為是不是得病了?!我告訴大家,那不是病。”
《紐約法會講法》1997年3月23日:“常人有病了,……人有病了當然要去醫院治病啊,……妳已經不是人了。……就是這樣,所以我們修煉人壹旦身體出現哪個地方不舒服的時候,我告訴過大家,它不是病。”
同上:“可是修煉的人哪,我們怎麽對待它?不是要凈化妳的身體嗎?……那麽妳想把這個業力放出去,妳吃藥把這業力又壓回去了,怎麽給妳清理身體呢?”
《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練功就能治病,修煉不許吃藥”
同上:“吃藥是把業力壓了回去,就不能夠清理身體,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念我的書就能夠消它,念書的時候打出來的都是功,打出來的都是法,都可以起到消業的作用。”
就是這樣壹個自相矛盾、邏輯混亂的人,盜佛毀佛、罪孽深重!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