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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2:30:41瀏覽3167|回應5|推薦60 | |
1970年英國的George Harrison 做了一首很受歡迎的歌曲, My Sweet Lord, 紅到不行。有一天,遠在美國的一個排行前數名的女子團體,The Chiffons, 向Harrison提告抄襲其He's so fine,Harrison將曲子拿來一聽,暗叫一聲,慘了。相似度高達百分之八十。於是與Chiffons討論,願以十四萬八千美元賠償,但Chiffons不接受,要求版稅的75﹪,版權的100﹪。當然協議就破局了。 直到1982年,雙方才以美金五十八萬七千元達成和解。一般認為,以Harrison的名氣,若真要抄,大可轉幾個彎創作,不需抄得如此大篇幅,可能是哪天無意中聽過Chiffons的歌,無意識中就做出了這首。 (資訊採自馬世芳於張大春節目中之播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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