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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4 16:38:06瀏覽465|回應2|推薦10 | |
近三年來,都處於無業遊民狀態的我,五月終於開始上班了,原以為冷落在衣櫥許久的花裙迎來了重見天日的機會,誰知好不容易獲得的工作最後還是被自己的脾氣給拒絕了。 根據找我去哪兒工作朋友的說法: 我的臉色不好看,尤其面對客戶時。 我想我又不是來賣笑、作小姐的,沒事傻笑幹嗎?再說混到我這年歲再賠笑豈不太晚了,也不會有人作此要求。 我實話實說,沒有商量餘地。 這一點我得承認,對於少數人顛倒黑白、指鹿為馬的說辭,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忍不住時常會直言揭穿或質問之,再不然可能就是一臉的不以為然。 但我並非沒見過世面的小朋友,處事不知輕重,而是公司領導者的某些做法簡直與騙子無異,仗著訊息、地位不平等的便宜欺負人,我覺著這非關係做事的手段,而是做人的道德。 不能為公司解決問題。 說實話,如果為公司完成任務,是讓我必須請求朋友看我的面子幫忙,結果讓朋友吃虧或受辱,這樣是為公司解決問題嗎? 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有損公司名聲,只要我離開公司,就行不通了,公司做事該靠制度而非個人,再說那有朋友能經得起幾番的壓榨呢? 自己為五斗米折腰就算了,我的朋友沒這個必要陪我如此吧! 換個位置,如果我的朋友求我,我想自己頂多也是幫一两次,次數一多,誰都懷疑友情的純真度,朋友就敬而遠之地疏遠了! …… 所以,基於上述理由,我又重獲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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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