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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13:07:14瀏覽1020|回應0|推薦3 | |
話說因為台灣老是改期,我請不到假遷就,故此就在舊上映時候去了台灣…然後因為台北的機票時間不好又貴,就買了早機去晚機返一千元左右的高雄機票了… 雖然知道包場活動不容易參加,但看到台北的包場及類日版的二人大海報,還是有點吃味…不過在高雄也看到大海報展板,就貼一下啦!反正也不記得戲院名字,將就一下! 就是覺得狗狗大福蠻可愛,牠一定要入鏡! 台版DM有A4尺寸大,很誇張!已經集齊三地的DM,可以呼喚神龍了![笑] 喜歡台灣不只因為字幕翻譯比較好,而是人家發行商知道自己賣什麼貨喔?!不只在各個法律專頁送票(香港是混亂到連電影學會也送),車庫娛樂特別找律師公會舉行試映會! (其實喜歡小說的律師們是不喜歡電影的改編,但通稿不能這樣說啦) 雖然因為台灣的法制跟日本相近,《HERO》對台灣司法界的影響力比香港大得多(又說了),所以跟久利生完全相反的最上毅對台灣人的衝擊比較大,在法律界推廣電影自然比較容易,但比起香港那個「目標觀眾只得兩位男主角粉絲」的宣傳策略,台灣明顯有心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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