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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08:07:42瀏覽252|回應0|推薦2 | |
林姓男子在大台北地區四處租屋卻賴帳不付租金,遭房東提告。北院裁定林男收押,另依詐欺得利罪判處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林男有賴帳不付房租又長期占房的惡習,民國99年11月間又故技重施,到新北市三重區向簡姓婦人約定租房1年,只付了首月租金和押租金共新台幣1萬3000元,賴到隔年才搬離。林男事後又與妻子到台北市信義區租屋且故技重施,又賴帳占房。 台灣法律同情弱勢 但是被假弱勢的人氾濫 阿嘉伯有個朋友PP告訴阿嘉伯 : PP有一塊農地無償借給KK去種植,PP和KK是老朋友關係,所以沒有寫借地契約書,但是有口頭說明,若是PP要回農地時,KK必須要恢復農地還給PP,借給KK種植水果12年PP並無收取任何分文,每年KK只拿一些水果給PP吃 有天PP告訴KK他的農地要收回來了,KK卻說不可能!因為KK種植水果12年尚未收回成本,12年後正要回收時,PP如果要收回,必須要把地上物買回去,否則他堅持不把果樹遷移 原來 農地借給人 變成地上物的所有權 和地下物的的所有權在打官 農地借給人 變成地上物的所有權 和地下物的的所有權在打官司了 朋友卻為了當時沒說清楚鬧上法院變成敵人 各說各有理 不過 阿嘉伯還是認為 土地若是要借人 被屆者應該要守信用 怎可以因為借用成功就占為己有呢? 人心不足 不懂得珍惜與感恩 這種人不恥阿 又碎碎念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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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