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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08:50:59瀏覽77|回應0|推薦1 | |
民國91年9月,黃季敏接替趙鋼出任消防署長;98年「八八風災」指揮救災期間,他不眠不休守候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昏倒送醫,之後以養病為由,申請退休,同年,檢調收到疑似涉貪情資,開始進行搜證。 感嘆!黃雖專業強,但因操守不佳,喪失在公職發揮機會。 台北地檢署上午起訴黃季敏,從重求處無期徒刑,檢察長楊治宇閱卷之後說,「黃季敏涉貪不止如此,這只是第一集。」 堅不認罪 檢調卷突圍 廠商、部屬皆咬他收賄 檢察官不靠被告認罪,靠調卷突圍,先突破黃文宙口供,提示事證要求廠商王經武、陸重光認罪,最後連同黃季敏部屬羅財全、蔡木火都咬出他收賄,連串的證人「骨牌效應」加上搜索查扣黃季敏酷愛收集黃金的實體金磚、金條,檢察官偵處本案形成強烈心證。 黃季敏案是典型的貪汙案件,除了證據全部指向他貪汙外,檢方還將他貪汙所得扣案,以利未來追徵、追繳或併科罰金支用,檢方今天起訴後,繼續查辦黃季敏的其他罪行。
以為買黃金就可以沒資金往來銀行可以查嗎? 以為前由小三洗錢就查不到嗎?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貪污枉法 不是不報 時間未到 人民的血汗錢阿 納稅人的錢阿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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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