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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07:20:00瀏覽79791|回應4|推薦44 | |
我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理由容後再敘。如果沒記錯,前幾年另一家有線電視的遙控器故障,業者二話不說就換了一支。後來貪小便宜改成現在這家,幾年下來倒也相安無事,直到最近他家遙控器按鍵反應愈來愈鈍,幾乎難以選台。向業者要求更換,竟說這玩意兒是「消耗品」,我必須自費更換。 乍聽之下真是難以接受。理論上沒有什麼商品可以永久使用,統統是消耗品,然而性質不同。以我家用了十年的電視來說,原先的遙控器早就壞掉;當年銀貨兩訖,東西是我的財產,過了保固的修復更新是我的責任,當然不會厚臉皮找廠商或賣家,要求免費換一支新的。有線電視則不然,機上盒與遙控器都是業者所有,退租得要歸還,只不過是業者所提供「服務」的媒介而已。又不是我的東西,老化故障憑什麼要我負擔? 第一通電話和業者盧了半天,說什麼也不換,扯一堆有的沒的,像遙控器是大陸生產,品質比較差之類。我說這是你們自己採購的問題,干我什麼事。不歡而散之後,上網一查,居然各地都有類似案例。略一思索,再打一通續戰。 其實就是咬定遙控器屬於業者所提供「服務」的一環。試問,若沒有遙控器,我連選台都不能(註);光那只機上盒,空有上百個頻道卻無法轉台,你們的服務顯然有瑕疵,而且是大大的瑕疵,要求解約退費都不為過。更換區區一支遙控器,那來那麼多廢話?不然我去向消保官申訴,請他來評評理。見我抬出消保官,業者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拿了一支聲稱是中古的遙控器過來替換。其實我才不管它中古還是全新,能用就可以了。以前那家業者,我也不認為他們拿來換的是新品。 遙控器的壽命通常沒有主機本體來得長,說是消耗品,本來無可厚非。然而定期租用的服務和銀貨兩訖的買賣有其本質差異,不可相提並論。倘若故障要由消費者負擔,我們應該也有理由要求業者安裝、續約時,都得提供全新設備,開立保證書並釐訂保固責任;否則拿一台不知用了多久的中古機來安裝(其實我很少看過拿新機來開箱的),萬一沒幾個月出問題,卻要消費者負責,說得過去嗎? 就算是「消耗品」,只要在自然耗損範圍內,都應該列入營運損失,由業者自行吸收才是,沒有要消費者負擔的道理。除非是可歸責於消費者,比方說泡水撞擊所造成的損壞,賠還給業者也是應該,畢竟那是人家的財產。我不是法律專業,一時找不出條文,但總覺得應該是常識,居然需要為此爭執,真是奇哉怪也。特落筆為文,以就教方家。 註:經此一役,才發現機上盒的確有一組控制鍵,調整上下左右進出等,可供選台之用。但以當下頻道之多,不妨試試,站在電視機前面,用這幾個鍵選擇你希望收看的頻道,好比說228,要按到猴年馬月去。可以順便做個瑜伽。 碧潭‧幾米「飄浮月亮」 新北耶誕城一隅 東區網拍巷飄浮雨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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