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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30 11:49:46瀏覽3527|回應3|推薦28 | |
季常兄對人家的文章有所批評。這位可樂寫手的大作我未曾拜讀,無可置喙;不過季常兄說他滿紙夢囈,倒勾起我自己的一樁陳年舊事。滿紙夢囈的文章我也寫過,當年還小小賺了一筆稿費。 話說我中學那個年頭,救國團勢力無孔不入。不能說全無好處,至少每年寒暑假的團康活動,讓手頭不甚寬裕的中學生,也有機會遊歷山水,結交來自各地的好朋友。不過每學期必須訂閱的那本青年刊物,就有點討厭了。內容除了教忠教孝的八股之外,就多半是滿紙夢囈、不知所云的詩文。很多人直接扔進垃圾箱,我通常先拿來充當寫字墊(PC時代用來當滑鼠墊也不錯)。閒話暫且不表。 高三準備聯考那年,心情特苦悶,常常望著窗外想飛。鬱卒的人難免有些怪念頭,有位學長說,他曾經活捉兩隻蟑螂,拔下十二條腿,再噴上漆做擺飾。我呢,有一天望著新來的寫字墊,忽然覺得,幹嘛六年來都是我繳錢給它,怎麼不跟它要點兒回來? 當然想的是合法正當的手段,就是投稿賺點稿費。這本冊子的訂費低廉,就算以當年的水平,應該也是不敷工本。稿費就更加有限了,記得不知是兩百還是三百。折算一下,刊出一兩篇的稿費,可以相當六年的訂費。 因為時間有限,馬上要畢業了,可沒功夫玩屢敗屢戰的遊戲,必須投其所好,一發中的。於是找出尚未丟棄的幾本寫字墊,把些夢幻囈語吸收個飽,長長吐一口氣,噴拂稿紙面上。左看右瞧,自己都讀不太懂,覺得挺滿意,便付郵投寄。 過了不知多久,有一天下課忽然被廣播傳喚,要我到教官室報到。此事雖屬尋常,但我已經乖了好一陣子,一時摸不清又犯下什麼。結果教官笑嘻嘻說我的稿費到了(誰能告訴我,為什麼是教官給我稿費?),著實誇獎幾句,和兩禮拜前罰我寫毛筆字的臭臉判若兩人。 等到成綑的小冊子搬進教室發下,有同學咦的一聲(還是有人看啦),繼而爆笑,跑來衝我說: 「老哥,這是你吧?」笑到抱肚皮:「寫的什麼呀!」 「燒餅歌,」瞪他一眼:「你慢慢參罷!」 此人登時肅然起敬,作勢拍拍書本,看有無芝麻落地,掉頭捧腹而去。 消息既然傳開,好康當然不能獨食。過兩天校慶,幾個哥們蹺頭到西門町看電影,一丁點稿費就化作蜜豆水,流進大夥兒的五臟廟了。 寫了半天,也沒給各位看是什麼內容。你以為那種東西我會留著嗎?倒是打鐵趁熱,緊接著一張相片稿,又賺到更小的一筆稿費。自此以後,「北市青年」就和我扯平了。照片刊出後,有素不相識的攝影社同學跑來討教攝影技巧。說起來慚愧,其時阮囊羞澀,手頭只有一部近乎玩具的二手傻瓜相機,什麼快門光圈都沒得調,隨意拍攝自成美景,純粹老天爺賞飯吃。攝影社同學聽了不知作何感想,訕訕而去。 更接連有外校學生寫信來,這時才知作家取筆名的用意。不過這幾個小女生忒笨,信件直接寄到學校;教官(又是他!)把拆開的信交給我的時候,出示一本列管花名冊,意思是他全落了底,自己要當心檢點。人家要黨政軍退出校園,不是沒有理由的。不久聯考放榜,到外地讀書去,理所當然地沒了下文。畢竟小女生夢的是北極高掛的七彩炫光,那曉得實際上是兩百燭的電燈泡。 原稿在此。時日久遠,有些褪色,層次感已然差了。 P.S. 我知道「北市青年」培養出不少作家,如果你剛好是其中之一,還請原諒。就當我在夢囈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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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