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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1 00:32:53瀏覽568|回應0|推薦8 | |
看到一堆人又開始引用陳水扁大律師的話語:『未審先判』,實在是令人啼笑皆非到有點罄竹難書! 說起來看似有學問有邏輯,但是實際上,這種人腦子裡只有一種邏輯:就是到死都挺扁! 如果真的是未審先判,那麼幫陳水扁大總統打贏大選官司的羅秉成律師、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魏千峰律師、呂傳勝律師,以及連署倒扁的數百位律師,這些人竟敢對陳水扁大總統未審先判,真的是太不懂法律了,是否該先取消他們的律師資格啊? 簡直是笑話!但是很讓人笑不出來,真不知到該怎麼評論這些說出『未審先判』的同胞們的法律素養!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除了叛國罪跟內亂罪,在總統任期之內,檢察官是不得以任何罪名起訴總統的! SO,怎麼審?檢察官根本連想起訴陳水扁大總統都不行哩! 要聰明和平明理的紅衫軍不要未審先判是吧?那很簡單。 請陳水扁總統宣告放棄憲法的保護傘,讓檢察官可以放手辦案,同時當檢察官認為罪證確鑿時,可以起訴陳水扁總統,那麼,就可以由法院『審判』了! 這樣就不是未審先判了吧? 親愛的挺扁綠軍弟兄們,為了不讓『未審先判』的言論再度發生,請你們強力建議你們所死忠擁戴陳水扁總統放棄憲法保護傘,來個公公平平的大審判吧,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這樣對陳水扁大總統最公平吧?我相信你們對陳水扁大總統有信心的,對吧? 如何,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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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