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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6- 憲 法 的 精 神:保護誰?保障政權抑治權?
2010/08/17 20:58:53瀏覽439|回應0|推薦1

A906- 憲 法 的 精 神:保護誰?保障政權抑治權?

      JCW 2010/08/17. NoDerives (ND) Creative commons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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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要問的是:

『憲法的精神是何在?』

『憲法要保護人民抑公僕?』

『憲法要保障人民的政權抑政府的治權?』

***  ***   ***   ***

我查過的資料說………

(1). Constitution-Wikipedia:憲法,根本法,憲章或稱憲制性文件,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自治地區、聯邦制國家的的最基本法律

[特性]………現代概念中憲法是公民國家的契約,它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國家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憲法規定的事項主要有………和公民的權利等。 ……… 憲法最為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一部權利宣言書

(2). 美國憲法裡的三權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Wikipedia三權分立是一個政治學說,其主張政府行政立法司法職權範圍要分明,以免濫用權力………將政府權力一分為三,以達致權力制衡,防止權力集中與濫權。

(3). 中國網法制日報2004-04-06:〈讓憲法精神落地生根〉3 31日,國務院舉辦第三次學習講座,由溫家寶同志主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溫家寶同志指出 ………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之後,一股學習憲法知識、落實憲法精神的高潮正在全國掀起。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審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此次憲法修正案明確將“三個代表”寫入憲法,並規定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徵用,並給予補償”等體現人文關懷和法治精神的內容 ………憲法的修改是我國民主法制生活中的大事,是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思想的延伸。列寧曾經說過:憲法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此次憲法修改更是秉承了保障人民權利、限制公共權力的憲政思想,是現實中人民政治經濟權利的又一次昇……… 此次修憲就是要保障人權。人權入憲具有價值宣示性。這意味著人權保護將成為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可以說,此次憲法的修改具有了劃時代的意義,使我們的憲法文本更好地體現時代發展的要求。但有了良好的憲法文本,並不等於實現了憲政;有了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法條文,並不等於人民的權利不再受公共權力的威脅。憲法的人文精神必須落地開花,才能得來人民安居樂業之果 ………(王鋒)法制日報 200446

(4). 時代精神憲法的精神與實際發布者oskarshen 2008/10/06Mon……… 放眼望去當代的民主國家,憲法調整的經驗無所不在。以美國為例,超過兩百年的憲政歷史中,就有27次的修憲經驗 ……… 憲法的自我調整在於憲法裡的修憲規定;而憲法理念的重新詮釋則在於大法官會議或是憲法法庭的舉行。這兩個方式,都是解決憲法精神與實際出現落差時,一個合法調整的可能 ……… 現在回到台灣的經驗。民主化後的台灣,從1992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至今,16年內修改了7次的憲法,釋憲案更是超過330條(當然大多數都是不涉及基本憲政原則的部分)。這凸顯了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仍然存在憲政運作的危機時刻,也凸顯了這部憲法在台灣被實踐時,不時出現和設計理念存在落差的時候 ……… 於今觀之,不僅憲法的精神仍舊未能落實於實際之中,要透過憲法解決台灣作為一個正常國家的問題也陷入僵局,但憲法調整的可能性,卻只剩下政治性的、也是唯一的重新詮釋(大法官)的機制。多數暴力出現在用多數鞏固這個粗暴的結果,而解決憲法精神與實際落差的成本也被提高了,台灣的憲政運作,欲透過憲政來鞏固與深化台灣的民主,現在陷入了一個成本極高的困境之中 ………

***   ***   ***   ***

(接前述)我查過的資料說的,歸納起來就是 ………

『憲法的精神是保障人民的權利』

『憲法要保護人民,以免遭受權力集中與濫權的侵害』

『憲法要保障人民的權利 (人民的權利就是政權而非治權)

這就是拙作《A902-論孫中山功與過的正解 》的理論支持。

~~~~~~~~~~~~~~~~

我在拙作《A902-論孫中山的功與過的正解 》裡說:『……… 中山先生在當年西風才開始東漸之時能「拼裝」出「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建國大綱」等這套東西,而以之到處遊說凡四十年,在當時的政治文化環境裡,其實真是不凡之作。至於平路說『在紀錄片簡介裏還提到「台灣憲政因實行他的五權憲法至今如此困惑」。』倒不知其所謂「如此困惑」的詳細見解究竟如何。我在放言『未來世界的三元政治主張』裡說:中山先生的憲法觀念錯誤是錯在以憲法保障了公僕的治權而非人民的政權;我認為五權憲法應該強調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監控政府公僕行事的五大政權,政府則僅有人民授與的行政、司法、和國防三項治權。公僕盜取竊用了人民身為邦國之主的監控政治之權這麼多年,現在該還給主人了。此言能成立否?………又:其與拙意三民主義之應該回歸『民有、民治、民享』此說,學者專家對之也迄今未置一辭。在紀念國民革命廢清成功百年的今日,是否應該都擺出來切實探討一番?』

我確信我的說法是正確無誤的!

要不,誰能夠來否定它呢?!

=== EOF ===

請幫我鼓吹我的政治理念

A810CN-       2010-06-20

 謝謝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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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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