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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C中國古代史2-宗法與家族
2014/09/23 21:28:25瀏覽892|回應0|推薦0

中國古代史第二週(9/22~)宗法與家族

宗法與家族是中華文化重要的背景因素之一,世界文明裡中國以超穩定的社會結構著稱,其基石即是以血緣紐帶維繫之。

2—1宗法制度早期型態(~)

家族意指共同血緣的匯聚,涵蓋尊卑貴賤以及繼承秩序,夏禹的傳子家天下意味著宗法是由古代父系社會的家長制演變而來。『宗』意指祖廟,祭祀的場所,商代應該已經具有宗法相關的建築(婦好墓出土)與宗族組織的雛形,甲骨文與銘文中的特殊符號應該是象徵族徽的形式,其繼承以子繼父為主,繼兄為副,因此根據史料可知,商王對直系祖先的祀典(含其配偶)次數較多、祭品也相對豐富許多。

2-2西周春秋典型宗法制度(1)

關於西周春秋典型的宗法制度形成,是記取商代繼承制度的不穩定所造成紛亂爭奪的教訓,其內容可由詩經大雅公劉篇史記記載可知西周春秋所呈現典型宗法制度的基本要素是:

(1)嫡長子繼承:立子以貴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故太伯仲雍必必須遠走,成全太王古公亶父季歷為繼承人的心願。

(2)分封與宗法制度相輔相成:封建對象以同姓為主,其餘異姓封建對象涵蓋多元,如功臣姻親、古聖先賢後裔、土著部落等,封建諸王其內部亦有嫡庶之分。

分封除授土授民之外,所強調的「別子為祖,繼別為宗」,意指最初得封土者即形成另一支的始祖,其以嫡長子繼承,超出五世(高祖~自己)即不具血緣與傳承關係,但是始祖之主幹不變,故「尊祖」之外亦須「敬宗」(現實社會中的繼承人)

2-3西周春秋典型宗法制度(2)

宗法制度萌芽於殷商,西周春秋時形成典型宗法制度。其第三個特色是嚴格的祭祀制度。

宗廟建置等級自天子七廟至士的一廟,皆有嚴格的規定,而宗子有祭祖的特權,並透過祖先的名義實施各種權力。五代以上通常失去立廟祭祀的資格,但周文王武王例外,因此周天子有七廟之多。「左宗廟右社稷宮室置中間」,其中社稷與宗廟視同為國家的象徵。宗法與封建的世襲制度透過行政權、土地權形成嚴密統治網,但是春秋後面臨瓦解,其原因如下:

(1)周平王東遷後勢力衰微,統治權徒具虛名

(2)戰國變法改革,皆在削弱(多子繼承)封建勢力,擴張君權為目的

(3)商鞅變法規定分家,且禁止同居共財『富民有子則分家』,『齊民編戶』將權力集中在國家之下而非宗族之下,

戰國宗法與封建雖然崩解,但是後世家族制度依然存在,中國百姓歷經數千餘年依然束縛於君權、神權、夫權、族權之中。

2-4中古強宗大族與門閥制度(秦漢~魏晉)

典型宗法制度至戰國沒落,但是戰國至秦戰爭頻仍,因軍功而形成新貴階級,與東方六國之後的舊貴族形成當時強宗大姓的勢力。因此秦始皇、漢高祖皆有強迫強宗大族遷徙關中的措施,漢武帝則以地方刺使監察之。

漢代察舉制度雖然以道德評價為主,但因皆掌握在強宗大族手中,並藉以培養本族子弟,因此東漢末年因中央控制力轉弱,大地主與莊園豪強迅速擴展勢力,其所居之塢堡變成操縱地方的割據勢力,東漢大帝國也因此走向解體。

魏晉南北朝門閥世族即以家族為基礎而形成,是顯貴也是一種文化景觀獨領風騷,形成掌握特權的特殊勢力。「世族」除強調世代為官,也強調家學傳承,將『士人家族』、『官僚家族』、『豪強家族』三者合一。『世族』其形成是魏晉以後『九品中正制』所形成,世族四姓(僑姓、吳姓、郡姓、國姓)並藉此壟斷政權鞏固家族。魏晉以後世族自視甚高,穿著儀容講究,言語風度閒適,婚姻尤其重視門第,故王謝世族內婚時有所見,當時流行譜牒之學、家學、姓氏書流傳至今。

2-5門閥制度的衰亡(隋唐~)

南北朝後期,因為

(1)世族已經成為社會矛盾(王與馬共天下)的焦點,因此皇帝削弱世族拔擢寒門漸掌機要而崛起。

(2)選官制度的改變更是動搖了世族的基礎,生徒或鄉貢至禮部試、吏部試等方式通過選拔,舊世族不能再掌握政治的權力。

(3)侯景之亂、六鎮之亂、唐末農民戰爭以皆以世族為打擊對象。

(4)土地制度改變,自耕農的出現也讓世族失去經濟的基礎,世族終將走向沒落。

唐代透過軍功或藉由與舊世族聯姻產生的新貴族,又因為唐代(武后)官修譜牒是以官品高地定地位高下,也打擊了舊地域世族的聲望。然而唐代世族與魏晉長期養成的世族相較則缺乏學術與文化背景,因此退出官場隨即失去社會聲望,來的快去得快,世族沒有世官現象也失去特權,世族逐漸在歷史上消失。

2-6宗法制度的重建與演變(1)

2-7宗法制度的重建與演變(2)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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