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2015年台灣重大稅法及制度改變
2015/01/24 01:51:10瀏覽1081|回應0|推薦0

2015年台灣重大稅法及制度改變

A:稅法及稅務

(一) 綜合所得稅新增課稅級距由5級調整為6級,其中增加的是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規定;個人所得稅扣除額提高:此對納稅人有益,個人標準扣除額由7.9萬元提高至9萬元,有配偶者由158,000元提高至1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由108,000元提高至128,000元;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第1至第5級課稅級距金額、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因104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未達應行調整標準,故免予調整。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http://www.mof.gov.tw/public/Attachment/4121516231722.pdf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

(二) 20140106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104年年5月夫妻報稅可「31」按最有利算法計稅。目前夫妻合併申報約280萬戶,新制估65萬戶受惠,整體稅收影響約新台幣150億元。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薪資所得外其他收入須合併計稅,導致有民眾婚前、婚後收入未增加,卻因婚後與另一半非薪資所得強制併計,須適用較高稅率,被外界稱為「婚姻懲罰稅」。

(三) ()20150101起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本國個人股東獲配股利中所含可扣抵稅額,僅能以半數抵減其綜合所得稅。非居住者股東(個人及營利事業)獲配股利中的可扣抵稅額,也僅能以半數抵繳應扣繳稅額。

(四) 身障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門檻提高:201511日起,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新增「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條件限制。身障者本人、配偶或由同一戶籍二等親所有,且供該身障者使用的車輛免徵牌照稅,以一輛為限。另外,汽缸總排氣量不得超過2,400立方公分,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五) 多屋族房屋稅增加:1045月繳納房屋稅時,適用以下稅率。目前台北市率先調整多戶差別稅率,規定自住房屋3戶以內適用1.2%稅率,非自住房屋2戶以內稅率2.4%、第33.6%。原以各直轄市與縣市歸戶計算更改為全國總歸戶計算,又名囤房稅。

(六) 台北市及新北市房屋稅基之房屋評定單價於10371日評定現值調升,房屋稅及契稅相對增加。另台北市10371日訂定高級住宅(豪宅)房屋評定單價增加辦法,只要總價8000萬元以上,每坪單價100萬或80坪以上以戶為單位被稅捐單位認定成高級住宅皆會增加房屋評定單價,又稱豪宅稅。

(七) 土地公告現值104年國調升12.04%103年調升14.21%102年調升7.95%。從100年來五年度皆大幅調升。1051月會調整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

 

B:信用卡相關 :多項條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修正自201511日起,1. 信用卡持卡人自辦理掛失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且非因故意及與他人共謀所造成者,概由發卡機構負擔。2. 實施「雙幣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帳款可以新台幣或約定外幣結付。銀行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不得逾交易金額之0.5%3. 循環信用利息的「起息日」,應以各筆帳款於信用卡帳單繳費期限過後,以適用的循環信用利率計算利息。

 

C:證券交易:

(一)          證交所擴大揭露台股開盤前與收盤前資訊:20156月起比照現行「收盤前5分鐘資訊揭露」做法,新實施開盤前30分鐘的資訊揭露,從交易日當天上午8點半起揭露模擬成交價與量,以及最佳5檔買賣價與量。若有個股在開盤前1分鐘(859分)的模擬成交價,與前一盤模擬價的波動過大( 相差3.5%),該檔個股將延後2分鐘3分鐘開盤。

(二)          證券交易的大戶條款:已由立院三讀至2018年才實施。當年度起,出售股票金額若超過10億元,超出部分將核實或設算課徵千分之一證券交易所得稅。

 

D:房屋交易:

(一) 未來買預售屋停車位,資訊將可以更公開透明了。內政部1051月起開始實施的預售屋定型化買賣契約,必須載明預售屋停車位的面積計算方式以及占共有面積比例。

(二) 地政資料第二類謄本違反個資法修改:2015/2/2開始施行,原規定二類謄本公開所有權人全部姓名及住址資料,逾越了比例原則,故改以去識別化方式,僅公開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但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以促進土地利用及整合開發的需要。若民眾有疑慮,也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縣市內任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隱匿部分住址資料,或使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 

(三) 新增加第三類謄本制度:2015/2/2開始施行,內政部這次修正規定特別新增第三類謄本,提供利害關人申請,以避免影響民眾處理不動產事務。例如有需要取得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資料,以主張法律上的權益或履行義務,例如,《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人處分共有不動產需要通知他共有人,或者辦理都市更新的所有權人需要通知都市更新單元內的所有權人召開公聽會等。

E:出入境管制:2015年出入境台灣海關相關免稅規定(請注意要申報免稅部分)

(一)攜帶菸酒:酒5公升以內,菸五條,雪茄125支,菸絲2.5磅。

(二)攜帶行李物品不超過12000元物品,且為自用部分。

(三)攜帶貨幣現鈔。新台幣10萬元以下,美金1萬元以下,人民幣2萬元以下。

(四)201571日起,攜帶藥品入境超出「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者,必須事先申請,而且不同種類的成藥合計不可超過6種藥品。藥品郵寄回台前,也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應憑處方箋,近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違者依偽禁藥送辦。

http://web.customs.gov.tw/public/Attachment/711281446471.pdf 入境旅客攜帶藥物表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13127 入境報關須知

 

F:年金保險

(一) 國民年金投保金額與費率雙漲:2015年國民年金險的投保金額由現行的17,280元,調漲到18,284元;費率從7.5%漲到8%,被保險人每月保費負擔從778元漲到878元。

(二) ()1041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勞保費率從9.5%漲到10%:在費率調漲後,以現行最高投保級距43,900元計算,勞工每月自負的勞保費,將從834元漲到878元,雇主每月負擔2,919元增加為3,073元。接下來將改為每2年調整一次,直至目前規定的上限13%為止。

http://www.bli.gov.tw/cal/fee.aspx 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

 

G:交通新制

(一)汽機車行駛道路期間抽菸有害他人時,將可開罰600元;並排停車罰款也將從600~1200元加重至2400元;汽車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罰款也將從600~1200元,加重罰3000~6000元。交通部表示,配合處罰條例的修正,後續子法修正預估需要36個月作業期,新制預估明年上半年上路。

(二)2015年元月起,凡是新出廠的新款小車一律須加裝胎壓偵測器(TPMS),而2016年起,所有款式的新車得全面安裝,否則不可取牌。

 

H:勞工保護

(一)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3歲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考量為協助建構國內友善的收養環境,《性別工作平等法》已修正放寬讓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於共同生活期間,可依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爰《就業保險法》配合修正讓已申請到育嬰留職停薪的該等勞工,亦能同時享有津貼的保障。該修正法於20150120立院三讀通過。

(二) 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或報備之大廈管理委員會,自1041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範圍包括公寓、住宅、社區及其他與大廈管理委員會性質相當之管理組織。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其與僱用勞工所訂之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息、休假、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條件,不得低於該法所定最低標準,並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勞工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另查「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前於98626日經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該等工作者主要工作內容係負責事業單位門禁、人員及車輛之管制與登記。大廈管理委員會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所自行僱用之管理人員從事之工作性質如與前開所核相符,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惟仍應以書面與勞工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並報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為之。

(三) 立法院1031121 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1.增訂有薪生理假部分修正現行生理假給薪規定,有關併入及不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部分,請假期間明定半薪發給。2.產檢假部分考量懷孕受僱者產前檢查之需求,參酌全民健保給付產檢次數為十次(每次約需半日),增訂有薪產檢假五日。3.延長陪產假日部分考量受僱者因配偶生產有陪伴之合理需求(如剖腹產住院天數較長),延長有薪陪產假至五日考量因部分受僱者初入、轉換就業職場致在同一事業工作年資不足,及派遣勞工之工作年資不易累積,不易享有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修正放寬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即可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4.為協助建構國內友善的收養環境,修正放寬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於擬收養子女先期共同生活之期間,即可依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四) 1047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19,273元調整至20,008元,調升735元,調幅3.81%;每小時基本工資比照由115元調升至120元。

凌培暘整理

20150123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shling&aid=2040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