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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屆台灣警察節快樂
2019/06/15 18:24:47瀏覽1127|回應0|推薦28


1979年6月15日正式施行警察法, 於是每年這一天定為「警察節」得意

警察涵蓋工作範圍輕至代尋失物、重至抓拿罪犯(更別說臥底.蹲點監視.追趕跑跳碰),所以他她們的職業訓練除了射擊、搏擊、寫報告(後來老一代的被迫學電腦.一指神功在ㄅㄆㄇ))、不定點臨檢、協助救難、消防警察得抓蛇.搗蜂窩、重點還要親民、對民眾保持微笑。

警察是神聖執法的最小單位、卑微而且責任意義重大。

記得一輩子當管區警察的公公說過(有出息的人不會幹警察...誤)要苦民所苦.盡量幫助民眾.要多進修力爭上游....雖然時空背景早就不一樣,警察被稱為大人的時代早已成為笑話。
警察世家的媳婦我依然敬佩警察;除了部份年輕新進人員自我感覺良好.頤氣指使.挾法自重以外;但阿姨我仍會客客氣氣裝上笑容柔聲的配合稽查.其實心裏暗笑(恁XX在混的時候.你呸塌辣還沒長毛哩....再誤)😄

((無論受訓或調職,每一個地方都有家書送達....力爭上游哪!))


這幾天送中抗爭新聞中有位婦人,她勇敢向前發聲,教人動容。
她說,她是母親、聲援並保護她的孩子。
我說,您辛苦了;但請容許警察,也有孩子、也有母親!

那年,台灣民主抗爭得厲害的時候,警察經常停止輪休.加班.守護發餉的政府.....我跟我老公說,抗爭的時候別往前衝、考績丁等或被革職都沒關係、你一定要記得你老婆和兒子們都在家、
我們會一直,等、你、回、家!
我們會一直,等、你、回、家!

(( 我卻怎麼都不會想到,警察節將永成你的忌日?!))


(( 來段音樂))
不是跟你說過三次了嗎?我是你的天使!
不在你身旁的時候,不可以、不可以、跟永恆去拔河.....

記得好清楚!就算現在,我仍然會說同樣的話!
因為我知道:新聞報導、台灣民主歷史都會記得抗爭的血淚;但沒有人會為第一線工作與執行命令、守住防線的執法者和家人的血淚列入史冊~

((以下是我昨天在臉書的貼文,容許不同意見、容許表達意見;但請不要針對第一線執法人員、請千萬不要傷害、無論母親或孩子!))

眼見不一定為憑!尤其政治!
很多事我們並不瞭解、即便瞭解都也會有屬於個人眼界與評價的偏見....請別說、請別論斷!
往事並不如煙!尤其切身之痛!
我忍不住在近日喧嚷的單向報導和滿天飛舞的轉貼文中,為警察和眷屬說幾句話....。
(( 順道祝福警察與警眷明天警察節平安幸福~ ))

我支持警察執行的公務、
我感謝堅守崗位的警員、
我敬佩在自己位置上溫柔對待民眾的基層員警。

穿上制服、恪盡職守、代表公權力!
脫下制服、愛家愛國、與你我無異!

這是我一生最愛的警察,我們以你為榮!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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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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