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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陳水扁─不得不然的結果
2008/12/21 12:19:05瀏覽745|回應0|推薦6

蠍子與青蛙同時要渡河。
蠍子拜託青蛙背著它一起過去。
青蛙不敢。
蠍子再三保證:我絕對不會傷害你,那樣做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
於是,青蛙背著蠍子過河。
眼看對岸即將到達,這時蠍子卻螫了青蛙。
瀕死的青蛙下沉時,不解的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這下我們兩個都得溺死了。
蠍子痛苦的回答:我也知道不能,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啊!


這是 陳水扁二度獲得裁定無保釋放,但周占春法官設定所謂的「回籠條款」:一不能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程序,二不能威嚇證人,第一個浮現在我腦海中的寓言故事。

其實,對承審如此世紀大案的法官而言,不論政治立場是藍、是綠、是中性,二度縱放陳水扁,恐怕都是不得不然的結果。

目前檢方的證據,大都已鉅細靡遺的呈現在起訴書中,有罪或無罪,法官心中已大致有底,所能量度的大概只有刑期多寡而已。

收押與否,差別只在於,陳水扁是從現在一直被關到刑期服滿出獄,還是被關之前還享有一段自由日子;而這段自由日子的長短,又取決於一、二審,到三審定讞的時間。依往例,一般至少都有三、四年時間。

如速審速決,則快活日子會縮短;如曠日廢時,則多的都算是賺的。而且,說不定三年後,政治情勢丕變,又是民進黨重新執政呢。扁打的應就是這種拖以待變的主意。

再來,一天需要昏倒兩次,「風中殘燭」的「主謀」吳淑珍,在這段時間裡,萬一有個三長兩短,不幸駕鶴西歸,更是皆大歡喜,死無對證。

民進黨現在也不敢再保陳水扁清白與否,主軸改為打著人權旗子,要求給他一個公平的審判機會;而停止羈押就是第 一步。

其實,法官將來的判決,不外只有四種可能:無罪,輕判,折衷,重判。

如果無罪或輕判,以目前檢方呈現的證據,法官恐怕要提出非常好的理由,才能說服台灣人民。屆時,他的潛在政治立場,過往紀錄,也將會被拿到陽光下,以放大鏡徹底檢驗。依常理,平時講求四平八穩的法官心態,應該不敢冒此大不諱,以自己的仕途做為賭注。

折衷刑度則是最有可能的方式。藍綠雖然都不滿意,但應都可勉強接受。

可是,如果最後因陸續揭發的罪行過於重大,不得已而重判,藍營固然高興,但綠營會鬧出什麼事則尚未可知。尤其,此刻若陳水扁仍受羈押,他的人權就將會是綠營鬧事的很好藉口。

所以,無保釋放,就是既可博取「司法獨立」,「保障人權」令名,又可預先拔除這個引信的好辦法;目前藍營固然群情激憤,但法官大可解釋:不押,並不表示無罪;而深綠挺扁人士則會歌功頌德,視之「司法人權之英雄」。

既已示恩於前,將來判刑,不論重判、輕判,乃至折衷,則將來來自綠營反對的聲浪都可變小。

現在看來,這項策略已經達到初步預期的效果。

例如,原先頻頻喊司法不公的綠營立委就認為,周占春法官已經立下「尊重司法人權的典範」,這是「台灣的福氣」。

對於藍營立委的攻擊, 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甚至主動替周占春等法官「申張正義」。
鄭文龍說,「地院釋放裁定出來後,我們發現有幾個國會議員、執政黨立法委員竟然對法官做出人身攻擊,我們覺得這是違憲,違反憲法的權力分立,也違反立法單位對司法的尊重。」

不過,法官也已預留伏筆。周占春明言:這樣的判決,檢察官一定不會滿意;但若要再提抗告,則希望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很明顯的,他將燙手山芋丟回給高院:要嘛你高院自己做「壞人」,自為裁定,不要再想將羈押裁決的壓力丟給我地院法官。

萬一,高院當真自行做出羈押決定,則與地院無關,更無損周占春法官「司法獨立」,「尊重被告人權」之令名;以及綠營心中「司法人權之英雄」形象。

否則,基於上述考量,即使高院三度發回更審,結果恐怕還是一樣。同樣的法官,同樣的思維,既然心意已決,又怎可能做不同的裁決?

只是,背上揹負著毒蠍的青蛙,途中難免會提心吊膽,七上八下,不知道什麼時候,蠍子會控制不了自己的本性,螫了下來?

還有更悲慘的‧‧‧,萬一過了河才螫‧‧‧?

亦即,如果陳水扁真的落跑了,法官可就豬八戒照鏡子,裡外都不是人了!

或許,高院自為裁定羈押,才是法官隱藏內心深處,無法宣諸於口的殷殷期盼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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