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看看相片,遙想當年
2012/07/20 10:46:23瀏覽2736|回應16|推薦79

 

前些日子在fb上,看到隨寫人老師貼出一些年輕時期的相片,一陣起鬨之下,居然就成了部落格串連活動。當時貼出上面那張相片的我,自然也就成了隨寫人老師點名的對象。

我個人倒是不排斥一起玩這個活動,只是要翻出以前的相片,接著還要翻拍下來,怎麼說都得花些時間。儘管當時起鬨玩串連者有我一份,被點道明以很心甘情願,然而如此日復一日,還是就這麼把這件事情給擱下了。

然而要說機緣,卻是與昨天拍影像日記的心情有關,這裡就不再贅述,直接看日記吧:Click's Diary.2012/07/19.念舊的心情

 

這張應該是我念幼稚園大班時的相片,後面的是我弟弟。我對這台車的意象很深刻,是天藍色的,裝上電池之後車頭燈還蠻亮的,底下有腳踏板,就跟三輪車一樣踩了就能走。有一年晚上颱風停電,我就在家裡踩著這台車還打開車頭燈,一整個就是很威風。不過因為吵到弟弟睡覺就被打了一頓。

 

從小我就很胖,這要歸功於我有一個很會做菜而且很會餵飯的媽媽,從小就是足量(可能還超量)餵食,我的大食量真的是從小就奠定相當堅實的基礎。我應該有得到我娘的遺傳,秉謙小時候相當難帶,但是餵他喝奶、吃飯、睡覺,我就是比玲玲有辦法,常常餵秉謙吃飽的同時,我自己也跟著吃飽了,當中還頗有餘裕幫自己添飯挾菜。

我覺得自己很乖,我爹娘也這麼說過,說我可以一個人坐在地上看螞蟻跑來跑去,一坐就是一個上午或下午(所以我攝影喜歡拍些花草蟲鳥是因為這個緣故吧),但是印象中比起我弟弟,我算是比較常挨打或是被關進黑暗樓梯間的小孩,慢慢大了才知道我很容易被我弟弟陷害或勒索。

最經典的一次就是我弟弟跟我要某樣東西,不給他就要跟我爸爸說媽媽有打牌(拜託,鄰居間的小小娛樂而已,至少當時是如此。但是這招對我很有用,印象中我應該被勒索個十次八次有吧),那次我真的忍不住就打了我地兩巴掌,我弟弟哭著去找我媽告狀,很不巧我爸也在,說不出打人的理由,自然又是一頓被打與被關。

 

這張是念國二的時候拍的,那時候的我身高已經接近180公分,非常愛打籃球,頭髮就喜歡像這樣剃成三分頭,洗澡洗頭一次完成感覺真的超舒爽。旁邊有隻鸚鵡,是買的還是人家送的我沒有印象,只記得這隻鸚鵡很吵又不會講話,不是很喜歡。

因為大量運動加上快速抽高,看起來已經沒有那麼胖了。不過從以前我一直很介意自己一直以來都沒有粗壯的手臂,看起來一點也不man。倒是自己的雙腿還蠻粗壯的,雖然跑不快,不過慢跑或健行不需要注重速度之類的就比較擅長一些。籃球愛打,但打不出什麼名堂來。

國中畢業的那年暑假,父親的事業出了狀況,好好的一個家就整個離散,我當時住校,弟弟住在外婆家,媽媽到外地工作,父親想力挽狂瀾但終究還是沒有成功。差不多是在那個時候,跟我弟弟有相依為命的情感,兄弟倆的關係才開始比較好。

也是在這個時候,我發誓只要自己有了家庭,無論如何都要讓這個家完整。

 

 

高中時期我的相片非常少,所以直接跳到專科時期。這張是1987年拍的,彈吉他的那個高大的楞個兒就是我。那個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很流行戴這種有漸層色彩鏡片的眼鏡,還有就是把頭髮燙捲。後者是因為我的頭髮太直太軟,風一吹就到處亂跑還回不到原來的位置,對當時就自詡為陽光美少年的我真的是無法忍受的事情(當然更不能忍受再去剪三分頭),所以燙起來同樣是為了好整理。

最右邊的是我的室友,一直到現在我們都還保持聯繫。當時他力邀一位學妹跟他一起參加「青春之星」的校內選拔賽,也可以我們話劇社的社屋練唱,我則在一旁看其他的學弟們練習軍歌比賽。邀了大概有半個小時還沒搞定,只看這位學妹躊躇猶豫。基於我個人當時很想去吃冰,想要速戰速決的心態使然,很快的說服學妹到我們社屋練習,練習過後就我把她送回宿舍。

當時我就在想,這個學妹以後應該就是我老婆,儘管當時的她還有男朋友。相片中間的那個很清純的女生,就是還不滿19歲的玲玲,算起來跟現在的秉謙差不多大。

 

 

這個好像是另一個歌唱比賽吧,我記得那時候我們學校社團不知道為什麼很愛舉辦歌唱比賽:吉他社舉辦、合唱團舉辦、忘了還有哪些社團也來摻一腳。左邊的學弟當時跟我們來往很密切,受到我們影響也開始嘗試歌曲創作。

不過當時我比較常待在話劇社,儘管大多數的時候我都待在幕後,正因為在幕後,更能親身感受到舞台劇的魅力實在是太吸引人。

 

 

青春之星的比賽結束,雖然我很強烈的感覺到她以後應該會是我老婆,然而當時我們還沒開始交往。有一天我問玲玲,想不想去台北吃好料的,不用錢,在國賓飯店,有專車往返。我心想哪個女生會接受這種邀約啊?所以真的也是隨口問問。

「好啊,什麼時候?」....這是玲玲的回答,我當下楞在一旁(這是我老婆無誤啊)。

看相片也知道,這是一場婚宴,女主角是我姐姐,所以我們家親戚可不少。看到我帶玲玲參加婚宴,幾乎所有的親戚都認定我們已經「走」在一起,頻頻說著「很像喔,這兩個真的有夠像」。我只好用「聽起來很誠懇」的語氣告訴大家:我們只是朋友....

玲玲事後說我是「心機型」的男生,我也就這麼深以為然。

 

 

1988年六月,話劇社參加大專盃話劇比賽,這是在南海路的國立藝教館的音控室拍的。二年制專科學校就是這樣,第一年是新鮮人,第二年就是畢業生。但對當時的職校生來說,是個相當不錯的選擇,可以早點當兵,早點退伍出來找工作。

當時的我,已經領到畢業證書,大專盃話劇比賽是我校園生涯的最後一次活動。因為不用當兵,所以我可以儘快開始找工作。

 

 

玲玲在這一年畢業,我們兩個都開始有些發福....事實上是我發福比較快,可能是因為運動量明顯減少的關係吧。

我好喜歡這張相片的感覺,雖然已經忘了是什麼人在哪裡幫我們拍的。

 

 

1991年拍攝的婚紗照,玲玲原本想用這張輸出大圖,我說這張的色調太重,幾經討論之後選定的這一張我們都很喜歡....

 

 

清空一些思緒覺得舒服多了。上天畢竟待我們不薄,至少我們一直都是在一起的。如果還有機緣與能力,20年後再來回味這段時光吧。

歡迎分享年輕時期的相片,活動進行了一陣子,寫的人很多,我就不再點名了。

需仁.2012/07/20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c3158&aid=665416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哇!真是甜蜜的一對//
2012/07/20 13:28

我小時候,也有部 【嘟嘟車】還有喇叭  【叭叭叭】 響

卻沒有照片...

需仁老哥跟玲玲 甜蜜幸福的婚姻 一直都是小輩們學習羨慕的對象!

Victor Fox恭喜恭喜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6:22 回覆:

想起來了,那個颱風夜我除了開車燈,應該也有按喇叭,難怪會被扁....

彼此真正相愛的人在一起最是幸福,老天給的考驗出的功課,就慢慢去完成吧^^


丸子家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緣與圓
2012/07/20 13:23

下午好啊 需仁大哥

夫妻滴緣份有時來的早,有時來的晚!!相信只要珍惜..那缺了角滴圓..即使沒能回到最初滴模樣,可至少最重要滴人還在身邊唄..加油喲!!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6:16 回覆:

沒關係,回不了的過去,就用未來填補....是說過去無論如何,是美好是傷心,本來就回不去的啊。

晚上繼續照表操課,繼續用愛來陪伴^^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真是漂亮的一對﹗一定要加油哦﹗
2012/07/20 13:03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6:13 回覆:
謝謝鳳姐,我們會繼續加油的。

竹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看看相片,遙想當年
2012/07/20 11:08

"資深陽光美少年"的年輕時候照片和故事好精彩噢!

玲玲生就一雙鳳眼和古典的臉型,當然十幾歲時就已擄獲你的心了!

所以此時的你,寫這篇「遙想當年」,一定感觸更深吧?

希望玲玲早日回來~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6:12 回覆:

每個人年輕的時候,一定都會有些精采的故事,至少也是值得珍藏的回憶。

也是因為遙想當年,才寫得出這篇文章。一直以來我跟玲玲都彼此深愛著,或許是老天有點嫉妒我們吧。

現在,我們帶著玲玲,正在回家的路上。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搶頭香!
2012/07/20 10:57
哇!玲玲年輕時也是美女,兩人好登對啊!
需仁大大一年多來的深情付出,真讓天下男士汗顏哩!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4:50 回覆:

現在的玲玲瘦了二十幾公斤下來之後開始變回以往的漂亮模樣。我相信如果情況反過來,玲玲一定也會這樣照顧我,只是這樣對她來說也太苦了些,畢竟她用網路沒有我勤,心裡頭的苦悶也會更難以抒發。


隨寫人◆ 無事一身輕的自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過癮
2012/07/20 10:55

YA!

我是第一個推薦加回應的唷

感謝需仁兄百忙之中寫下這篇很有義意的回憶文

原來需仁兄和玲玲姐這麼早就認識了

而且真的是郎才女貌

看著珍貴的照片

儼然讀了需仁兄的大半人生

讓人直呼過癮啊

需仁(jac3158) 於 2012-07-20 14:43 回覆:

哈,感謝隨寫人老師捧場。

我們真的很早就認識,總之我們就是看到對方就幾乎認定彼此,一見鍾情的類型,有點不可思議,但是也銘刻在心。

這個大半人生的敘述跳很大,其實是我國中與高中的相片實在是很少,找時間再來翻拍高中畢業走中橫健行隊的相片^^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