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怎樣才能學好電腦?”
我:”妳就把自己想成是一隻豬,跟著書一步一步地操作學習。”
前女友:”我不是豬,你才是豬啦。”
雖然事隔多年,
我仍深刻記得這段與豬對話的記憶。
當我在這種”樣樣通,樣樣鬆”的程度,
我建議大多數電腦使用者只當自己是一個利用資訊體系的跟隨者,
能用就用,
學得來才使用,
學不來就忘記吧!
科技配合不了人性,
終究會被潮流棄置;
即使它是再高明的說法,
或是終極遠景的擘畫。
我半輩子宅在螢幕前面,
透過鍵盤網路多半時間我在跟同伴哈啦,
然後依照日程繳作業,
這樣的工作很快樂。
但我看到一些不太快樂的夥伴想要閉門造車發展致命武器,
每刻鐘點準時喝咖啡當點滴補身,
努力一段時間之後,
在這個框架領先群倫,
但下一個世代技術來到,
又必須重頭標榜自己卓越,
再次淪陷努力升級的那一個版本之中。
資訊行銷:Web1.0,Web2.0,...數字隨便人家增加...高興的話,就被騙到死吧!
我的作業通常自我期許71分就好,
大多數的情況是電腦跑起來沒問題,
我只想利用我過去累積自訂的物件庫函式庫來剪貼運用,
先求自我可掌握的”有”,
至於我的”無”有兩種情況;
做得來就找管道補齊,
做不來就遺忘,
team work留待高人解決,
或是根本賺不了這個錢,
當然這跟不浪費生命是對價關係。
程式設計多數做得到,
少數做不到,
或是不知如何做到。
我個人認為融會貫通自己已經完備的工具庫,
馬上能用就套用,
不需要多想一秒去鋪陳,
短時間湊得出來才是王道。
然後就進入team work,
大家湊一湊就很完備了。
藉此,
經由每一個專案進步一些,
當然最好的狀況是大家進步。
我想學習三國演義的司馬懿,
畢生沒什麼功業,
卻給子孫留下發達的基礎。
我想資訊掏金就是這樣,
富要從第一代做起,
第三代才能翻身。
跟隨,
沒什麼不好,
可能才是最恰當的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