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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08:41:57瀏覽1615|回應9|推薦56 | |
金錢左右生活以及種種可能性,固然是人生之中最可怕的因子,然人如不處於急迫底壓力下,不僅在精神上可以戰勝了它,物質上也是可能。反正金錢即使再可怕,但並非必然條件。因之側重藝術生活追求,或者說成重靈性生活的人,是可以在最基本生存狀況下去過他的靈性生活。
大致就是這個意思,反正在這個前題下,從這裡我們延伸其意,當做人生吊詭sphinix史芬尼斯難題來闡述,設若我們存心為自己過活,不去理會社會習俗教育強加給我們的拘束或觀念等等。在這個個体共存互動以及現今社會架構下若不妨礙到他人或別人,無論怎麼樣的過度追逐或過份追求都不會為過。 因之寫寫部落格實算不上什麼豪奢,更算不上生命之浪費。想想不弄部落格,不打電動玩具一個人又能有多少生命同樣被空擲掉,打麻將同樣得花掉相等長冗的時間,與其打麻將何不若弄部落格。況且不瀏覽格子時,也會將時間浪擲在無所事事上,家事東摸西擦的也是一天,一天裡絕大部份的時間都得被浪擲掉,混在部落格裡只不過將之具体實名化。 做別的事或者為家人,為公司為他人,弄部落格則名實相符地在為自己。為自己是最當然不過,一個人終歸就是他自己,就是說相對於外在,除「我」之外,其他所有無論親疏都是「他」。意思是說還原到個人存在的根源 ── 到底部的自我,人是不會怕虧負於人,自己都沒了,其他的「他」就不能算啥了。無論人倫、朋友、妻子、子女、父母,其實你都不會駭怕虧負於任何人,只要不虧負自己就好了,反正人到了這地步,一個人去做什麼都不會不可以,糟蹋身心,催毀自己,只要自己不在乎 ,還有誰在乎,又有誰在乎呢?你就是弘一法師,棄妻絕子,只為自己而活。 活在世上此一遭,負人人負總是難免,只是無法背負自己,那是你不可背負的本源,所有的掙扎奮鬥都為了這根源,這是欲望之源,所有巧取豪奪都只為滿足本源。這是立足點,唯有的關心,一切都會扔棄掉,只有自己扔不掉,要不就沒了。人不管怎樣? 都只在乎自己,可以說成愛自己,愛是由已推展出去,由親而疏,民胞物與就是最外圍了。如果連自己這最後堡壘都沒了,那就什麼都不在乎,校園兇殺案的兇殺者,逢人就殺任所欲為,連自己都可殘殺掉,那還有什麼可阻攔他,可催毀他。 總之綜結是說,這個時代或任何世代個人活著都是在追索,追索什麼?具體而言,就是追索幸福,幸福代表存在此刻的一切。我們在部落格厮混也就是為了這種類似幸福或愉悅的剎那,如果在聯網有了觀眾,滿足表現慾,那就是我們幸福,我們就是在追求這些,離了聯網如能得到愉悅,那我們當然不戀棧。或者為何要離棄,部落格這裡就是我們快樂刺戮中心點,我們的麻葯,一種近似接近成功的表演場所。被群眾接受就是麻醉我們,使我們生存富意義之所在。如此不就是一切,成功自然是個比較形容詞,是種符號。我們知道是怎麼回事,但又絕不能跨進它,無法踐踏進去,依然身形在外,在幸福的邊緣,處在渴望之中(這也是人生幸福底型式)渴望使人燥鬰,那麼就不渴望,生活使我們瞭然,也是我們習於接受現狀及其帶來的一切,改變或不改變。 能寫能發表,或說在這種情況下擁有布落格就是幸福(幸福在這裡就等於幸運)能發表而且有東東可發表這就是世上最幸運的人了。當然延伸下去會有諸種可能性,就像我不知道藍絲絨是怎麼回事一樣,同樣也就像世上所有知名最後自殺的作家影星及名人一樣,人註定是要毀棄得到的一切,無論名義或實質上的,了悟或是不能穿透。 狂熱深入.請購暗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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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