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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6
2010/01/19 21:40:34瀏覽187|回應0|推薦0

簡議員余晏:

好。我再接著詢問大家所關心的臺北農產公司與全聯福利中心的問題。

剛才我聽了很多前輩問了許多的事情之後,終於讓我了解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市政府不知道!陳局長也不知道!」既然如此,局長,你要不要喊「卡」呢?

陳局長雄文:

臺北農產公司打算轉賣超市給全聯福利中心的這個計畫,目前還沒經過市府的准許。因為臺北農產公司要進行這個交易之前,一定要經過市府同意才行。

簡議員余晏:

剛才陳議員問過謝總經理了,目前的交易案還是屬於「現在進行式」狀態。局長,你到底是不是一位有為有守的官員呢?你究竟要不要喊「卡」呢?

陳局長雄文:

我剛才講過,臺北農產公司必須提報營運計畫給市府審核,經市府審核通過之後,才算完成法定程序。

簡議員余晏:

如果有人要求你們在10天內一定要通過呢?你們敢喊「卡」嗎?這是不是所謂的「市庫通黨庫,黨庫通馬庫」呢?是不是因為國發院也是全聯福利中心的幕後老闆買的,所以你們打算放水,讓全聯福利中心過關呢?

陳局長雄文:

我向議員清楚的報告,目前我們並沒有通過這項計畫,所以並沒有喊「卡」或不喊「卡」的問題。

簡議員余晏:

如果你們審核之後認為全聯福利中心不合格,或認為這案件違法或不適當的時候,你們會喊「卡」,對不對?

陳局長雄文:

如果審核的結果是不通過,當然我們不會核准。

簡議員余晏:

局長,市政府所投資的那些超級市場,是屬於市政府的財產,對不對?

陳局長雄文:

當然。

簡議員余晏:

你們會盡力維護市政府的財產,對不對?

陳局長雄文:

以這個案子來看,市政府等於是這些超級市場的房東,如果房客要把房子賣掉或做某種處理,當然房東擁有100%的主張權利,並不是房客說了就可以算數的。

簡議員余晏:

所以你不會讓「市庫通黨庫,黨庫通馬庫」這種事情發生,對不對?

陳局長雄文:

我們從來沒做過這樣的考慮。

簡議員余晏:

你保證絕對不會做這種事,對不對?局長,市民需要的是一位有為有守、有擔當的市府官員!

陳局長雄文:

剛才我向議員報告過,他們會提出經營計畫送給市府,同時我們也會做嚴格的審核。

簡議員余晏:

如果不適合的話,你們會喊「暫停」,對不對?

陳局長雄文:

因為我們也是公務員,如果不適合的話,當然我們不敢做違法的決定。

簡議員余晏:

現在距離1015日還有10天的時間,到時候你們是不是會讓這案子通過?我們就等著看!

陳局長雄文:

好。

簡議員余晏:

時間暫停。局長、處長,二位請回,請資訊處張處長上臺。

張處長,你知道臺北市公眾區域無線網路,在2006年的時候,市府曾宣布要達到多少萬的用戶數嗎?

資訊處張處長家生:

臺北市政府沒有宣布過。

簡議員余晏:

你確定沒有宣布過?

張處長家生:

對。

簡議員余晏:

我告訴你,這是2005年新聞處的文稿資料,既然你們都看不懂字,我就唸給你們聽,上面寫著:「馬市長預計明年的覆蓋率要達到90%,而且目標人數會達到110萬人。」

張處長家生:

覆蓋率確實已經達到90%了。

簡議員余晏:

110萬人呢?請問當時新聞處有沒有發過這樣的新聞稿?

張處長家生:

那是安源公司的宣傳。

簡議員余晏:

你的意思是這件事情完全與臺北市政府無關,對不對?

時間暫停,請財政局林局長上臺。

林局長,這個契約是臺北市政府簽訂的,現在資訊處是一個新成立的單位,同時研考會的主委也換人了,他們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局長,我請問你知不知道臺北市政府曾與安源公司簽過這個契約?

財政局林局長建元:

據我了解,臺北市政府研考會曾與安源公司簽過無線網路的合作契約,至於詳細內容,我並不很清楚。

簡議員余晏:

請問在場的官員,有沒有人知道在2005年的時候,臺北市政府曾宣布過無線網路的覆蓋率要達到90%,而且目標人數要達到110萬人?

張處長家生:

報告議員,合約上沒有這樣的規定。

簡議員余晏:

但新聞處曾發布過這樣的資料,你不知道嗎?我再請問各位官員,應該有人聽過馬前市長講過那些話吧!處長,你應該聽過吧!這是馬前市長引以為豪的政績耶!你應該聽過吧!

張處長家生:

沒聽過。

簡議員余晏:

真的嗎?既然如此,我們就來聽聽馬前市長怎麼講的。

3樓控制室播放影片。

--播放影片--

這是馬前市長從2005年到2006年最重要的政績,處長,請你告訴我,現在wifly 的使用人數有多少?

張處長家生:

據我拿到的資料來看,是188,909人。

簡議員余晏:

沒錯!我再告訴你一個事實,馬前市長引以為傲的這個政績,根據2006年的媒體報導,實際使用人數不到2萬人。

處長,我再請教你,臺北市捷運站及一些燈桿上面,總共裝了多少wifly,你知道嗎?

張處長家生:

在燈桿上面是1,545個。

簡議員余晏:

交通號誌呢?

張處長家生:

470個。

簡議員余晏:

那在市政府的公有建築物上面,又裝設了多少個?

張處長家生:

149個。

簡議員余晏:

處長,我再強調一次,當時號稱全臺北市會有110萬的人使用wifly,現在實際使用人數卻不到2萬人。

處長,我再請教你,這家安源公司要不要向民間收費?

張處長家生:

依臺北市政府所簽訂的合約內容來看,第1年是營業額的1%,第2年以後是3%

簡議員余晏:

處長,我問的是如果我要使用wifly,要不要繳費?

張處長家生:

當然要繳費。

簡議員余晏:

這就是我的疑問所在?他們使用了那麼多的市府資源,竟然還搞到這樣的情況。

據我所知,在今年9月的時候,馬前市長還跑去參加安源公司的一項活動,他還在現場講的頭頭是道!但是,處長你知道嗎?現在使用人數還不到2萬人。換個角度來說,這簡直是一場11億元的大騙局,因為這是一筆臺北市政府與民間公司簽訂的11億元的合約,而民間公司使用了市府的財產,包括使用公有的電線桿、公有電燈、公有建築物等。但最後的結果呢?卻不到2萬人使用,但馬前市長卻還戴墨鏡大言不慚的宣揚這項政績!

處長,你願不願意站出來承認這是一個錯誤的政策呢?

張處長家生:

從統計數據來看,在2005年的時候,美國的城市只有122個城市可以無線上網;但到今年5月為止,已經增加到385個城市都可以無線上網;根據目前統計,全球超過一千個以上的城市都可以無線上網。

簡議員余晏:

但這些城市都不是使用wifly,不是嗎?你知不知道安源公司己經與兩大財團一起合作?現在安源公司已經擁有市府的一些據點,接下來他們會不會拿這些據點來做wimax呢?

張處長家生:

其實,應該這樣講才對。全球的無線城市通常都採取混合作法,它可以使用不同的上網方式;也就是說,可以使用wifly,也可以使用wimax,也可以……

簡議員余晏:

你的意思是,你們會讓業者繼續使用囉!

我要特別請林局長注意契約的內容,在契約的第3點寫到「乙方執行業務的時候,不可以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作」,另外還寫到「……乙方必須事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那麼我想請教處長,安源公司有沒有向你提出申請呢?未來安源公司要是把所擁有的東西讓給遠傳使用的時候,這些東西的財產權是屬於市府的或是安源的呢?

張處長家生:

因為這11億元是安源公司所花的錢,所以這些東西是屬於它的財產。

簡議員余晏:

也就是說,安裝在上面的AP,市政府的單位包括捷運公司、或是公園路燈管理處都不能使用,對不對?

處長,你知道「賣妻當大舅」這句話的意思嗎?

張處長家生:

我不知道。

簡議員余晏:

處長,我再告訴你,市府把市有財產提供給民間業者來安裝,等裝設完成之後,市府號稱要提供給110萬人使用,但實際卻不到2萬人使用,這叫做什麼,你知道嗎?這就叫做創造了一個「數據時代的數位蚊子館」。

現在的結果,證實契約政策是完全失敗了,因為使用wifly是一項落後的做法。但如果這家民間業者繼續使用wifly的資源,去從事其他可以賺錢的事業,請問市府要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雖然在合約上記載很多市府權利的保障規定,但你們敢根據這些規定去做處理嗎?我相信所得到答案是:「你們不敢!」為什麼呢?因為馬前市長在95才參加過他們所舉辦的活動。局長,這就是所謂的「賣妻當大舅」這句話的意思啦!你懂了嗎?

我很遺憾的是,我問研考會這件事情,結果所得到的答案是「一問三不知」!雖然資訊處是新成立的單位,過去所發生的事情都與資訊處無關,但現在安源公司已經與遠傳及統一這兩大財團聯手了,以後你們打算怎麼辦呢?

處長,在契約書內明白規定,如果違反契約第2條第8項的規定,臺北市政府與安源公司的合約就必須重新簽訂,對不對?我要慎重的告訴你們,臺北市政府絕對不可以出賣市民來圖利財團、更不可以圖利特定人士!說實話,這一切的一切,你們都只是為了馬前市長的選舉背書,對不對?

張處長家生:

報告議員,對這件事情比較正確的講法應該是說,他們的資產由他們自己做運用,如果站在商業經營的角度來看, 一家公司花了11億元的資金之後,這家公司當然希望可以將這些資金都加以回收;如果這家公司未來可以經營的很好,依據我們與這家公司所訂的合約,市府可以獲得一定的回饋……

簡議員余晏:

可是,在契約內已經明白規定,安源公司不可以再將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啊!但現在安源公司已經被遠傳集團進駐了,當時你們所害怕的事情,現在就發生了!市民的權益,就這樣被你們以一紙契約出賣了,不是嗎?甚至,我們每個月還要交錢給他們耶!有的繳交500元、有的繳交100元、也有的繳交399元不等。

張處長家生:

依據所訂的契約來看,每個月的收費標準不能超過400元,所以目前最高的收費標準是399元。

簡議員余晏:

但事實上,還是有繳交500元的情況。

張處長家生:

繳交500元的情形,應該是購買所謂的「易付卡」。

簡議員余晏:

處長,這問題的嚴重性在於wifly的政策經證實是失敗的,使用wifly是落伍的;現在業者發展的重點,已經不是wifly了,而是wimax。在此情形下,你願不願意為這件事情向市民道歉呢? 

張處長家生:

報告議員,我們可以不用去談這些技術問題。我剛才提到過,從世界論壇的資料來看,目前有一千多個城市使用無線網路,而所使用的無線網路技術有wifly、有wimax、有混合型的……

簡議員余晏:

臺北市的無線網路情形如何?等一下我們馬上到外面去做測試,你就可以知道wifly的功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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