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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Chris Anderson「免費!揭開零定價的獲利秘密」之我思
2009/12/31 00:08:38瀏覽794|回應0|推薦1



  1. 人類從事的任何行為,基本上都與資訊息息相關。
  2. 電腦可以處理資訊、網路讓資訊得以流通。
  3. 所以,電腦與網路徹底改變了人類的生活。


新時代的舊把戲~~萬變不離其宗
  1. 商業模式中的基本角色:生產者,中間人,享用商品者,以及廣告主。
  2. 商業模式的歸納:
    1. 雙方模式:甲(生產者)賣產品給乙(商品享用者),乙付錢給甲。
    2. 三方模式:甲(生產者)將產品用相對低廉的價格賣(但不一定是賣斷)給乙(中間人),因為乙擁有某種能力,可以讓很多的丙(享用商品者)購買甲的產品。不論如何,一大部分的錢都被乙賺走了。
    3. 四方模式:甲(生產者)提供產品給乙(中間人),乙免費將商品提供給丙(商品享用者)。因為某甲的商品能夠吸引很多的丙(特別是因為某丙可以免費享受某甲的產品),所以某丁(廣告主)願意出錢向某甲「買」這種吸引。換言之,某甲生產x,卻因為y而賺錢。
  3. 實體經濟與數位經濟
    1. 經由電腦可以複製、經由網路可以流通的產品,屬於數位經濟。
    2. 無法藉由電腦複製(也然也就無法藉由網路檔案流通)的產品,屬於實體經濟。
    3. 在過去,商品享用者(比如說購買黑膠唱片、音樂卡帶的聽眾)雖然會私自複製、非法盜版商品,但是因為複製、流傳的技術不夠成熟(相較於現在的MP3檔案音質清晰、轉寄、上傳、下載都極為容易,過去正版的音樂卡帶音質很差、而且離通困難,更別說是盜版的音樂卡帶了),所以大致來說盜版造成的影響有限。在電腦網路時代,數位經濟商品的複製、儲存太過容易,以至於數位經濟商品很難以雙方模式獲利(只要上網下載就可以享受商品,多數的人都不會想要付費)。
  4. 實例分析
    1. 周杰倫在演唱會現場唱了一首菊花台,氣氛、感動與舞台魅力無法複製,屬於實體經濟。這屬於雙方模式。周杰倫唱歌,你買票,他賺錢。
    2. 周杰倫成名之前,唱了「愛在西元前」,詞曲都不錯,但是周杰倫沒有能力自行錄製、行銷唱片,所以必須有阿爾發唱片幫他發唱片。唱片大賣,周杰倫賺到版稅,但是另外很大一部分的錢,由唱片公司賺走了。CD可以轉錄成mp3,屬於數位經濟。這是商業模式中的三方模式。
    3. 周杰倫的菊花台太紅了,說不定有天茶裏王會請周董代言菊花茶。周董透過唱片公司賣歌,竟然收到廣告廠商的代言費。周董的代言魅力無法複製,屬於實體經濟。這是四方模式。
    4. 瑤瑤以便宜到幾乎免費的價格拍廣告,電視台播出後,觀眾目不轉睛地免費欣賞瑤瑤的「殺很大」。廠商發現觀眾都被瑤瑤吸引了,於是捧著鈔票請瑤瑤問大家「你累了嗎?」。瑤瑤的魅力無法以檔案複製,屬於實體經濟。瑤瑤原本只有領取少得可憐的酬勞,電視台播出,觀眾免費欣賞,最後瑤瑤的代言費用暴漲!這屬於四方模式。
  5. 歷史故事:電台發明的時候,歌手也曾經很痛苦
    1. 過去歌手依靠現場演唱維生。
    2. 電台出現了,歌手為了知名度,於是上電台演唱。但是電台應該給歌手多少酬勞?雙方當然談不攏。
    3. 錄音的技術也一日千里,電台乾脆播放播放唱片,不請歌手唱現場。於是雙方告來告去。
    4. 最後?故事的結果大家都知道。現在歌手出唱片,必須拜託(甚至付費給電台)拜託電台、電視幫忙打歌。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免費聽到歌曲,然後唱片才有機會大賣。
  6. 現在的困境(以報社與歌手為例):
    1. 報社生產「新聞內容」,所以是生產者。報社也擁有一般人所缺乏的「發行報紙」的能力,所以他也是個中間人。報社賣報紙給讀者,所以是「雙方模式」。報社因為擁有很多讀者,所以也賣廣告,所以也是「四方模式」。
    2. 歌手透過唱片公司發行cd(三方模式),也開演唱會(雙方模式),以賺廣告代言費(四方模式)。但是因為mp3,唱片銷量一落千丈。沒有銷量,沒有歌迷,也就不可能開演唱會,更不可能賺廣告代言費!
  7. 歷史故事的現代啟示:
    1. 「三方模式」之中,中間人之所以能夠立足,在於他有某種特殊的技術,比如說「用電波大量傳播歌曲」、「大量印報紙」的能力。當新的技術出現,舊有的技術再也不特殊、甚至被新技術取代的時候,舊的商業模式崩解,於是陣痛難免。
    2. 新技術出現,舊技術退場。雖然很殘忍,但是這是無法避免的事實,如同bbcall在極短的時間內興起又衰亡,就是最殘酷的實例。
    3. 每一種產業,必須面對這個技術帶來的改變,擁抱這個改變。就向後來歌手終究不得不上電台、電視打歌,免費唱歌給大家聽一樣。很久以前,歌手只賺雙方模式的錢,後來,因為大眾傳播技術如無線電、電視、還有錄音技術的提昇,於是開始賺三方模式、四方模式的錢。如果歌手堅持不擁抱那些新技術,那就等著背淘汰。
    4. 現在,我們又遇上了一種新技術,叫做電腦與網路。每一種產業都必須檢視:自己過去在產業結構中屬於哪一種角色?擁有哪些核心能力?
    5. 如果你過去的核心能力不幸即將被新的技術取代,那麼可能要思索有沒有轉型的可能。比如說報社的核心能力,在於「採訪新聞」與「發行報紙」。很明顯的在網路世代,發行報紙已經今日黃花,那麼就該思索如何發揮「採訪新聞」這項核心能力,並起逐一檢視:這種核心能力,有哪些「雙方模式」的可能?「三方模式」的可能?甚至於四方模式的可能?聽說未來很可能是電子紙的時代,以下是我天馬行空的想像:
      1. 發揮核心能力:給閱聽大眾正確、即時的資訊與公正的社論。建立「優質新聞」的品牌形象。民眾真心喜歡閱讀該報的報導與社論。
      2. 雙方模式:與電子閱讀器公司簽約。購買該閱讀器就可以免費閱讀該報的報導,可以獲取簽約金。
      3. 四方模式l:免費將優質新聞提供給所有電子閱讀器公司,讓所有讀者都可以免費讀到優質新聞。因為免費而且優質,將會有更多的讀者被你的發佈的新聞吸引。屆時,你所發佈的電子新聞,可以針對不同的新聞特性夾、針對不同的目標群眾、刊登不同的廣告,比如說,電子紙上的「消費新聞」下方,夾帶「百貨公司週年慶」,又例如「政治新聞」下方,夾帶「啤酒廣告」、「汽車廣告」。應該會有很多廣告主對這家報社有興趣。
  8. 展望未來
    1. 電腦與網路,影響人類的生活型態與每一種產業。
    2. 新的技術沛然莫之能禦,不論身處哪一種產業,我們必須思索如何善用新技術,或者至少思考如何避開新技術。如果想與新技術對抗,只會更快走向衰敗。例如當初歌手後來決定善用電台打歌,反而賺了更多的鈔票!同時,通常新的技術,表示更便宜(在網路時代則是免費)、更便利。善用免費,讓你的商品更受歡迎,讓更多的人喜歡你的商品,然後才可能進一步找出獲利模式。
    3. 聰明的人,山不轉路轉:
      1. 你看張學友、席琳狄翁、縱貫線,早就不出唱片了。看穿了「cd」這種東西已經無可避免的會遭到複製,於是利用他們還殘存的知名度,舉辦演唱會唱好音樂(雙方模式)。
      2. 新人利用網路免費的特性,讓網路鄉民聽歌、下載歌,讓更多人喜歡他們的歌曲。有朝一日他們就有機會登台表演、吸收自己的粉絲,打開自己的獲利模式。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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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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