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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01:36:34瀏覽906|回應6|推薦27 | |
今天,有些朋友已經收到領券的通知,你已經想好要怎麼用了嗎? 大部分的人是把那筆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錢,當作是上天掉下來的禮物;很可能就隨性的用掉了,有個朋友寄給我一封信,提示一個方向,我把那主要意思PO在這裡: 1.一定要買在台灣製造的商品。平時捨不下心來買的東西。例如:家庭電器用品、鍋具、個人用3C產品、衣服、鞋子、運動器材、……,也可以買在台灣生產的食物。因為這些消費 可以帶動台灣各層面的生產事業及周邊的交通、運輸等等。 2.不要買進口商品。我是一定不會買韓國貨,因為他們在國外巿場上,一直有韓國政府在背後支持(以流血舉債貼錢減稅等等方式鼓勵出口),即使賠錢也在與台灣產品競爭,他們對外國人也並不是那麼友善。如果消費在進口商品上,只是肥了進口商。 3.消費券一定要在一般商店消費。我們住家附近都有一些商店,他們的資本小,卻帶給我們生活上的便利,不是嗎?如果方圓二三十里之內,來了一個大財團設立的大賣場,它那附近就可能要倒閉很多家的小型超市或一般商店,連帶的就會影響一些人的生計。 4.會不會有人忘記有消費券還擺在抽屜裡沒用完呢?一定要在短時間內把消費券用掉!發放消費券的主要用意是要促進消費,讓國內的各產業產生流動的活水,那不是救濟。雖然在九月底以前都有效,但是拖得越久、效用就會遞減! 想好了要如何來使用?請讓你手上的消費券發揮比3600還要多數倍、甚至多數十倍、數百倍的效用吧! 註: 猜猜看上面那張圖片是什麼?兩三天後,請來看我在回應裡解謎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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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