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4/22 00:02:25瀏覽942|回應3|推薦32 | |
. 話說那天,在老爸的告別式之後,接著就進行火化、撿骨,然後去晉塔。 小舅和小舅媽開了一台轎車、弟弟開了一台七人座休旅車、國棟師兄開了一台九人座小巴,就足以應付全數人員的交通部份。 . 儀式全數完成之後,兩台車載著數人往屏東方向而回,弟弟則載著我、哥哥和四個年輕孩子去距離最近的高雄楠梓火車站,要回學校或是返回工作地,由那裡坐區間車北上去台南站或南下到新左營站轉高鐵,都極為便利。 . 當時,就在距離車站前不遠處,即有一個路邊停車位,我們還很高興:得來全不費吹灰之力! . 三個年輕孩子們下了車,估計(註1)他們已過了閘口、上了火車,我們準備要把車開出格時才發現:不知何時,左前方外側併排停了一台白色的車。 . 我們心想:或許那台車是在等停車位!當我們打左方向閃燈示意他要向前方移一點,好讓我們有足夠空間可以出格,那台車似乎是緊張著會被後來者捷足先登,硬是一動也不動。 . 在這麼樣“硬斗”的狀況之下,弟弟只好把車輕輕的往後退,才能夠分兩三次地向左外側偏移出格。 . . . .
就在向後慢慢的倒車、還沒聽到倒車警示器的嗶嗶聲響時,就“蹦”的一聲加上大搖幌,我們和後面的車碰撞上了! . 後面是一台黑色改裝得很拉風的車,兩個穿襯衫打領帶、像是做業務員的人下車來了。開口就嚷嚷我們是怎麼開車的?為何沒聽到他們按喇叭?又指著前保險桿右側上有個小小的痕跡,大約3x1公分、比女生的小拇指還要小,說是要我們負責賠償! . 此時,其中那個一直在哇啦哇啦說個不停的人,看到從車上下來的我們四個人都穿著黑衣黑褲,就噤聲了! . 他揮揮手說:「算了!算了!個自負責個自的車吧?!」 而此刻,那台併排停在外前側的白色轎車,也發動引擎、迅速開離那個擋道的位置,讓我們得以輕鬆順利的出格了! . 後來,我們在車上討論出的結果是:那台車的小小傷痕~~看起來不像是新受創的,也許是我們懸掛的外地車牌,讓他們有機會欺生。 也許是我們的衣著,讓他們以為是哪個堂口的兄弟?也許是他們怕惹上我們會倒霉?所以就不敢為難我們。 . 但是,我寧可相信是老爸在暗中護佑著我們吧?! . 註: 1. 智慧型手機下載“有軌時刻表”(如上圖),可減少耗費時間在等車或等人。 2. 本文只是記下那麼一個烏龍的撞車糾紛,在“推撞”或“追撞”發生時,為確保及釐清肇事責任,務必要請警察來“當場”處理,並製作現場圖及筆錄,千萬不可私下和解,以免事後孳生糾紛。現在的手機都有拍照和錄影的功能,行車記錄器也最好是有加裝後方攝像鏡頭,自行保存一些證據,抄留下對方駕照上的住址、姓名、電話,都有利於維護自身的權益。 3. 我自小叫外公的長者,實際上是我的親舅公,老媽是在五歲時就過繼的獨養女。照理說,晉塔時只有自家的孝子女及孝孫參與,上文提到小舅夫妻也一同前去,是基於對老爸的深厚情誼。三歲時,小舅因為姐姐出閣而開始喊老爸叫“姐夫”,四歲時喪母又同時失去兩個弟弟,而老爸在當時即多加照護,於是小舅一向把老爸視為第二個父親。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