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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浩:兩岸受災呼喚抗災救災“三大機制”
2009/08/12 13:49:58瀏覽440|回應0|推薦2

  颱風“莫拉克”正面吹襲臺灣,讓南臺灣地區滿目瘡痍、處處廢墟。根據臺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台已有38人因災死亡,38人受傷,至少62人失蹤。但這僅為官方保守數字,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幾被滅村,仍有上百人下落不明,傷亡數字恐怕會不斷增加。

  在大陸方面,“莫拉克”於9號登陸福建霞浦縣登陸時,中心風力達12級,是至今在中國東南沿海登陸的最強颱風,給福建、浙江、江蘇、上海等地帶來強風暴雨。由於有關部門提早撤離上百萬民眾,這次颱風造成的人命損失相對較低,但仍有至少6人死亡,民眾財產及直接經濟損失則難以估量。

  “莫拉克”颱風為兩岸帶來的巨大災害,再次敲響了兩岸如何加速建立抗災救災緊急機制的警鐘,而建立這種機制可以說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從現實情況來看,各種自然災害、傳染疾病和疫情,幾乎已經成為直接危害兩岸民眾生命安全的頭號威脅。在臺灣,颱風、地震是最大自然殺手;而在大陸,除了地震之外,連年的洪澇災害、冰雪嚴寒、瘟疫及傳染病流行等,也成為拖累國民經濟發展、威脅人類安全、影響社會和諧安定的最大挑戰。與此同時,兩岸還共同面臨確保海上人員安全的重任。

  自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政治氣氛得以大幅改善,兩岸還實現了“三通”。在兩岸政府共同宣導並確立的“努力保障和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爭取雙贏”的原則指導下,兩岸已在多個領域出現了積極、有效的互動,不僅大大提升了兩岸民眾的互信互利,而且也為未來兩岸如何進一步推動各個領域的深度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在兩岸注重促進經濟、貿易、旅遊等發展的同時,對建立、確保民生民安機制,特別是在面臨共同預防和治理天災方面如何互助,似乎仍然嚴重滯後,這與兩岸經貿發展相比,已經到了嚴重失衡的狀態。雖然兩岸在處理民間事務上有大陸海協會和臺灣海基會協調對應,也有類似的預警預案,但是在面對重大災害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往往是“慰問”性質的精神關懷,而缺乏真正的、急民眾所急、用民眾所用的物質支援。因此,在“人命關天”的緊急事態下,兩岸應立即著手建立“抗災救災三大機制”:

  1.建立“災情預報預警機制”。儘管天災發生有其突發性,但從當今的科技發展水準來看,仍有許多方法可以預知、預報和預防自然災害。例如,對熱帶氣旋的形成及發展軌跡,可以通過氣象衛星進行跟蹤、監測;對地震的預測,也有一定的科學途徑。因此,兩岸應立即建立以氣象學家、地震地質學家、氣象分析專家、疾病防治專家等組成的專家隊伍,建立經常性、常態性交流機制,並運用互聯網等資訊交換平臺,為兩岸天氣狀況、地質變化、傳染性病毒和流行疾病等提供準確的預測預報,以便把災害降至最低。這個機制的最主要功能,就是對災害提前預警,即為政府和廣大民眾提前做好應對災情的各種準備,也可為未來對災情的科研研究提供一手資料。

  2.建立“災害救援行動機制” 。災害一旦發生,在“黃金救災時間”內的快速反應和行動機制,就變得異常重要。建立這一機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救援落實在行動上,讓救援隊伍能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災情最嚴重的地區。為此,筆者認為,應該組建能夠隨時跨越海峽兩岸的高素質救援隊伍,配備有先進的救援直升機、海上救援(滅火)船、越野救護車等交通工具,並擁有先進的衛星通訊、發電、簡易醫療救護等必需設備,以便支援救援行動。      與此同時,兩岸還應建立相應的特殊救災單位,包括消防、防疫、治安等,以輔助、協調救災行動。這支隊伍類似國外的“緊急救援部隊”(如俄羅斯、烏克蘭等),可以採取部隊編制和指揮模式,但兩岸應在編制上高度一致、行動上高度協調、在指揮上高度配合,按災情發生的不同地點分別指揮調度。

  3.建立“災後恢復與重建機制”。救災告一段落後,面臨災後重建任務,其中包括減少災後“衍生災害”發生、安頓民眾生活、恢復生產及正常社會秩序等艱巨工作。在這方面,兩岸仍需要積極配合,相互提供經驗,提供必要的物質協助。例如,食品、食用水、藥品、帳篷、發電機、生活必需品、生產工具、教學用品等等,這些都直接關係到災民的基本生活有無保障,也直接關係到災後社會秩序能否保持穩定。因此,兩岸建立常態救援物資儲備,建立健全救援物資的分配、監管制度,十分關鍵。在這方面,兩岸還應該建立“救災專用基金”,由兩岸政府共同撥出專用款項,並共同使用、平衡監管。

  筆者認為,儘管建立“三大抗災救災機制”涉及的層面很廣、內容複雜,但只要兩岸政府共同下定決心解決這一問題,相關問題還是可以順利得以解決的。在這方面,兩岸政府可以通過直接協商,廣泛聽取社會不同意見,在初步擬定相關方案後,由各個具體對應部門著手建立具體機制。筆者認為,兩岸立法部門還應該就攜手抗災救災的立法問題進行磋商,擬定“兩岸抗災救災法”,為兩岸今後在法律框架下進行抗災救災合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筆者還認為,建立“抗災救災三大機制”,屬於兩岸民生福祉切實利益問題,因此絕不應該政治化,更不應受到政局可能變換的影響。在臺灣方面,無論其政黨、政見如何,只要有利於兩岸共同抗災救災的建議,都是值得臺灣及大陸當局認真思考研究的。
                                                                                                      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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