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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3 20:02:15瀏覽295|回應0|推薦1 | |
保險給付刁難及隱匿轉送契約內容 爾後保戶以6月 14日忠孝醫院入院診斷報告向三商美邦申請重大給付,三商美邦又說指數不達心梗標準, 要求返回上海公證華山醫院診斷報告。 求助救難時就說「不穩定」要等14天, 申請給付時就說「太穩定」不達給付標準, 明顯雙重標準,站在自身利益, 百般刁難。 話都是由保險公司說的算, 買保險時一套, 要求給付又是另一套,兩套手法就是此公司的經營模式 ? 註: 國泰在一星期內就將立即給付重大疾病 三商美邦事後面交新版合約至保戶, 既是權利和義務為何又隱藏起來?到底目的為何? 難不成希望讓保戶在不知情況下陷入條款限制,再與予不給付或不提供之回答? 當年合約轉送是沒有金額上限, 現今熊熊已被修改為5萬美金限制, 其中內容任其改變, 對保戶可任其宰割,保戶有何保障? 待續: SOS由直腸科醫生做斷言,適航評估依據言辭反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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