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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回台長住 社安金可能中止(轉貼)
2012/02/22 10:29:08瀏覽357|回應0|推薦10
回台長住 社安金可能中止
【本報訊】
February 18, 2012 06:00 AM | 8432 次 | 6 6 評論 | 7 7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新澤西州是800餘萬人的家,也是10餘萬華人追求夢想的棲息地。在構築避風堡壘的過程中,新舊移民都難免遭遇法律等問題,為幫助大家更輕鬆地解決各種疑難雜症,新澤西版開闢法律信箱專欄,邀請專家為讀者解答問題。

來函寄至:World Journal, 41 Bridge St., Building A, Metuchen, NJ 08840,或傳真(732)632-9595,並註明「法律信箱」。

問:

我今年62歲,1996年來美,2000年取得綠卡,目前沒有工作,也沒有保險,女兒是公民能自立。今年12月可以提前領社安金500餘元,健康不佳,想回台灣長住,因我不願當美國人,且台灣有健康保險。

1.我可否長期在台灣領取美國的社安金?

2.如超過一年再入境美國,綠卡會否被沒收?會被移送法庭嗎?

3.如果放棄綠卡要如何辦理?有何手續?台灣可以辦嗎?

答:

2000年,您獲得綠卡,目前領有社安金,現在打算回台灣長住。

1.一般而言,一旦離開美國長住國外,是否能續領社安金,端視長住的國家而有所區別。

若是美國公民,即便離開美國,在有些國家如歐洲,還是可以繼續領取社安金。不過若是在中國或台灣,一般的社安退休金,在六個月後就會被停止,除非你的社安金是根據在美國居住十年以上,並有40個工作季點。

你若僅持美國綠卡回台灣長住,那麼,社安金應在六個月後會被中止。

2. 如果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再入境,移民官依移民法應會沒收綠卡,轉送移民法庭。除非你有回美證,或是其他證明你無法避免提早回美國,如醫院證明或其他原因。

3.放棄綠卡可以在美國領事館辦理,在台灣,美國駐台協會(AIT)就可以申請辦理。

(本文由林榮傑律師事務所林榮傑律師解答)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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