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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道場放赦
2012/08/12 22:07:52瀏覽531|回應0|推薦0

144 – 道場放赦

 

    在舉行法事道場中,每有放赦之舉,這在佛、道二門中時而見之。道家崇信天帝,不知赦文由何人從忉利天宮領下人間?如今道士私自頒布放赦文書,此不等同是假傳聖旨嗎?僧人既信奉佛,然而佛住在常寂光中,究竟在哪個國土為王、在哪個城邑建都、統治哪些臣民、詔敕制誥出自哪位官僚之手呢?居然也仿照道士作法頒布赦書,這未免太可笑了。

 

    日久相沿成習,現今許多僧人和齋家都不以為有誤,是何原由呢?若實非不得已,道士行此法奏請於天,乞求天帝頒布赦書,是否允許只能由天帝來作主。至於佛,本來就是慈悲遍滿虛空,無一眾生不救度,如此還頒布赦書做什麼呢?

 

註:放赦

 

    放赦是昔日政府赦免罪犯的一種恩賜,一如今日的大赦、特赦,只差在法治與人治上。李白晚年為永王李璘的幕僚,因李璘之亂而獲罪入獄;唐肅宗本欲連坐殺之,得於郭子儀的力保才免死,流徙於夜郎(貴州銅梓)邊地。李白聞後作〈流夜郎贈辛判官〉一詩,最後兩句說:「我愁遠謫夜郎去,何日金雞放赦回。」

 

    相傳金雞為神雞,其鳴則天下雞鳴,後用以報曉之美稱。依《新唐書百官志3”》﹕「赦日,樹金雞於仗南,竿長七丈,有雞高四尺,黃金飾首,銜絳幡長七尺,承以彩盤,維以絳繩。將作監供焉。擊鼓千聲,集百官、父老、囚徒。」可見,後也取其形作為頒布赦詔之儀仗。至於李白之望赦,其途經巫山時亦盼至,只是年已五十九歲了。

 

    民間習俗亦有放赦,科儀且見於佛、道兩教中,意在請旨為亡者略解於人世時所犯罪愆。釋教赦書赦文中有「略解狴(ㄅ一ˋ)牢」一句,即是略為解除罪罰之意。而道教中有「放()赦馬」,這儀式有數位道士主持,有人持紙人扮赦官,有人持紙馬扮赦馬,馬口啣草料快奔,同赴天庭為亡靈說好話,之後道士唸赦書免除一切罪,再將紙人紙馬焚燬。科儀之用意盡在為亡者做功德。惟就因果業報之理,這只是事後的一種求心安之法,是以,蓮池大師對佛門中的放赦之舉不以為然。

 

淨域--2012.08.12

 

  

接下文  145 – 水陸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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