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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第四十二圖覽 剝皮地獄
2009/08/30 19:04:11瀏覽918|回應1|推薦8

(本圖載自江逸子所繪"地獄變相圖卷")

44 第四十二圖覽  剝皮地獄

《左傳》云:「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毛皮是動物身體的一部分,其功用在禦寒與保護,若將皮毛剝除,則身體無法抵擋外在環境的侵襲,將漸漸痛苦死去。台北市華西街觀光夜市素享盛名,盛在五花八門,名在眾多巧吃,愛在血腥風騷;在眾多店家中,蛇鱉店永不落寞,因為這兒時刻上演著剁頭宰鱉、殺蛇剝皮、豪飲生血的場景,怪的是人們一點也不以為意,還嘖嘖稱奇、沾沾自喜。就著人性的貪愛與好奇,剁宰殺剝日復一日地上演著;宰殺時間一到,只見店家將繩套於蛇頸上,掛在杆上的蛇只能任人擺佈,瞬間一刀環頸而去,兩手拉著頸部蛇皮往下一拽,一張長長的蛇皮就脫了下來,至於光溜的蛇身,則是不停地扭動,那痛那苦豈是坐死掙扎的靈現。

中國北方有著世界最大的皮草集散市場,那兒的籠子裡關著一隻隻的珍禽異獸,只見冷血的屠宰工人,對動物或棒打或重摔,待奄奄一息時,在身體上劃開一道傷口,接著開始慘無仁道的剝皮動作,此時動物還有意識,卻只能無助哀嚎地看著血肉模糊的身體。

有人這麼說:「人是世上最殘忍的動物。」人對動物施暴尚不足以明證殘性,人殘害同類才是最令人驚悚的。就著「剝皮」一題,歷史上亦曾有如是的記載;三國時吳國末帝孫皓曾剝人臉皮,晉侍中王濟與武帝司馬炎下棋時曾求證於他,孫皓不諱言的說:「臣失禮於君,當受此刑」,嚇得王濟馬上將伸向武帝的腳抽回,顯見真有此事。明太祖朱元璋素來痛恨貪官污吏,明令凡貪汙白銀六十兩以上者,處以「剝皮揎草」之刑。明成祖朱棣篡位後,對建文帝重臣景清和胡閏二人施以剝皮之刑。明宦官魏忠賢聞人說其壞話,逮捕後即綁於架上,全身澆以熱瀝青,冷卻後以槌子敲碎,全身之皮隨瀝青而下。明末張獻忠作亂據蜀,對於不願臣服之人,常施以剝皮之刑,其法殘忍異常,先於後頸橫切一刀,再由上而下沿脊劃開,然後以刀尖將皮肉分離,通常受者會痛苦一日而亡,若刑時當下血流死亡,執刑者會被處以死刑,所以刑時格外謹慎延遲,割剝時間拖得愈長,受者自然愈加苦痛。

一九八七年張藝謀先生拍導了「紅高梁」一影片,描述一九三零年代中國北方農村的局部生活,其中「高梁地剝皮」片段,係依山東省高密縣誌所拍現,劉羅漢的犧牲與振臂怒罵,透露出日本軍閥侵略中國的卑劣惡行。人為什麼會使出這麼凶狠的手段呢?究其原因就是「心不慈悲」;但吾人常會說「我不使壞」,我有時會「幫助別人」,我的心應該夠慈悲吧!其實慈悲心是就著「分別心」而說,有著積極進取的面向,也就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義;故凡事不想著目的去利益別人,以同理的感受去體諒他人,這就是慈悲的真性流露。

剝皮地獄中但見石臺上躺著罪魂,腹部被刀切開一道長長的傷口,右邊鬼叉提著身皮,左邊羅剎拿著臉皮,向著罪魂展示成品,罪魂見著此一臉皮,驚恐無助地躺著。此畫中沒有血痕,代表鬼叉剝皮技術高超,所以罪魂不會因失血而速死,此一見皮、露肌、痛刺、心驚之苦,當是生前操殺惡業所成。《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卷八〈地獄品第二十三〉云:「昔在人中剝有命眾生皮,令皮連身以為戲樂,因業受報此處。」另《正法念處經》卷十二〈地獄品第八〉云:「有人以酒狂誘持戒婦人,壞其心志,然後共行與財,以此惡業墮生『普受一切資生苦惱處』,焰刀剝割一切身皮,不侵其肉。」而《經律異相》卷五十亦云:「在世惡心剝人衣被及眾生皮,鬼叉持利刀恒剝其皮,後生人中常為人所剝奪。」另《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卷八〈地獄品第二十三〉又說:「昔在人中剝眾生皮,如脫衣戲樂;或出家眾受用衣具,破戒壞法,由此業報受生黑繩獄中,獄卒從上而下環剝身皮,痛辣難忍。」由此可知,剝皮獄中盡是壞人心志、損人體膚、奪人財物者,具體造作或是「盜奪洞窟古物、揭取岩壁雕畫、鑿損石刻造像、破壞寺廟產業、剽竊文化公產」等,凡此皆是剝皮地獄的座客,吾等日常行止不可不慎,以免蹈入求死不得的惡處。 (淨域2006.09.29)

(接續 45 http://blog.udn.com/huagong0501/343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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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色華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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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一說
2009/09/02 23:30
對於古代剝皮之術有此一說
於人頂上破一小傷口
從傷口灌注以水銀
表皮立脫
夢嚮桃花源 - 淨域(huagong0501) 於 2009-09-04 00:47 回覆:

我也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