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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12:26:01瀏覽61|回應0|推薦2 | |
77 – 護法 人們但知佛法外部的護持有賴政府與官員,卻不知出家人作為護法者不可以不慎重呀!護法有三類:第一、振興佛教寺院;第二、推廣傳播佛教;第三、褒獎讚譽僧人;但為什麼說護法要謹慎行事呢? 就護持寺院來說,如果寺院本來屬於寺方的產業,無端為豪強所霸佔,盡力奪回恢復原樣,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有的依據地籍資料考證,無法確認屬於誰人所有,日久物換星移人事全非,以強勢來奪取,如此可以嗎?人家歡喜奉獻是吉祥地,若敵不過被迫交出,那便是冤家來討還業債。如果出家人勸化有力量的大人物,以為他們是恢復舊寺院的大功德主,卻不想想佛本來是平等對待眾生的;例如:佛陀之子羅睺羅強求民眾建造精舍,即使地廣超過千頃,樓高直上雲霄,以檀木為材料,以珠玉為裝飾,佛只是悲憐其行,心理並不歡喜呀!因此有過無功,不可以不慎重,這是第一點。 就護持佛教來說,若他的著作論述真合於佛的本心,依據經典旨趣讚頌傳揚,這於理是可行的。但若如外道般胡言亂語,偏思邪見任意揣測,你還要特加讚譽,這樣可以嗎?如果出家人只想求名人作序題跋,卻不管所述是否疑誤了後學之人,這不但無功且過大,不可以不慎重,乃是第二點。 就護持僧人來說,那出家人如果真參修、實悟法,具足佛法的知見,那麼就尊重禮敬他;若那出家人實在做事,操守行持規矩敦厚,那麼就相信親近他;這都是合理的護持。但有些像是弄虛作假的禪客,行為下劣庸俗,你還相信且尊禮他,這樣可以嗎?如果出家人一味地攀附豪貴,希望得到他的庇護,這就像是用美麗的錦衣繡服包裹爛瘡,只是徒增瘡毒的惡化,如此有過而無功,不可以不慎重,是為第三點。綜合看來不慎的作為,表面上成就了政府與官員的護法,實際上卻是出家人在破壞佛法,真是可悲呀! 感悟:人的修持最終現於德性,而德性之根在正知見上。知見偏誤了,行持也失據。 淨域—2014.11.21
接下文 78 – 儒者闢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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