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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文明,顯然沒有任何一個盛世能夠與眼前相比。 說是大唐,又怎樣?有看見他們的社會比咱們這眼前的,更為飽暖嗎?
不知道,但是知道除了皇帝以外,大唐?淫慾與社會沒掛鉤在一起,有哪篇七言或是五絕的描述過淫慾當道嗎?那不就證明了大唐社會也談不上飽暖的嘛!
楊乃武與小白菜,真不幸,如果是在明天的這個“文明”而又“飽暖”的天地中,不也就是陪二個錢就可以了的“民事”,何苦還需要委屈姐姐去躺釘板了?
所以的啦,潘金蓮又怎樣?殺人償命可是刑事的殺人罪,燒餅幫他包場二年不也就是了!
小三? 不認識,認識的是“原配”二個字,因為憲法上沒看見有“小三”二個字,所以憲法上也就無從去定義小三是否有“性別”? 那麼是要從何知道小三是啥玩意兒的了?
但是知道,這是個太平盛世,人家漢國富貴列名“七個已開發中國家”之列,咱們沒那個待遇,但是咱們有老大的法官爺,是他們幫忙證明了咱們是個同樣飽暖的國家,因為盛世因為太平,所以也是他們閒閒沒事幹, 因為飽暖,因為盛世,所以淫慾當道,所以和漢國一樣通姦當道。 所以老大的法官爺閒閒就抱著飽暖,因為飽暖又沒事幹,就去“拔刀相助”,只是憲法上沒寫清楚,於是刀砍通姦,不是砍人,是砍文字。
當初就不知道是誰幫誰寫的憲法了,既不註明夫妻二個字的性別,現下又沒有了小三兩個字的?
好在,咱們剛去申請了紓困貸款,這會兒還有些零頭剩下,要說飽暖,在這個五月底六月初的,飽暖勉強也算是啦,沒聽說這個時節還有人凍著了的,不是嗎?
至於淫慾? 算了,口袋裡只有四位數,還缺五個零才可以上場的啦? 四位數?不知道這是能找誰談“通姦”了?
所以,飽暖,有錯了嗎? 左手說沒事的,右手更有閒去看憲法裡沒小三,這不是太平盛世,那難不成還是亂世了?
要平權,穿衣服還是“長”“V”點裝的等級,是“權”,街頭遊民,卻為什麼不可以不穿了?不穿不也是“權”,怎麼就不可以也“平”一下的??
看來是當然不可以的,因為穿了才能說飽暖,沒穿就不暖,就不能說太平盛世!
所以,今後可以大聲說通姦無罪,但還是不能說天體! 看來是要去查查憲法,看有沒有說到“衣冠”後面接的二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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