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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錯”來面對“漏” 是事務 不能是政務
2020/05/09 12:47:32瀏覽177|回應0|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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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對一個未知的對象時,從事務的角度來說,寧可耗用資源來確認它的無瘀,以免錯誤的放縱一個可能的病源,這是絕對應該去做的正確事。

是寧可錯誤,也絕不漏失。

但如果拿了這個態度去面對政務,就值得商榷。
首先就可以問:憑什麼條件說“不發生漏失”?既然沒有任何可以依循的資料,漏失就是絕對存在的事實。而如果漏失是必定會存在的事實,那麼憑什麼去說“以錯防漏”?

在台灣街頭“賣玉蘭花,舉牌”,這要如何界定?
是以今天為準?
還是以“具有事實為準”?

如果是以今天為準,這就偏離了“決定政策”的初衷。
而如果是以“事實為準”,請問昨天以前的事實,是誰說了算?

既然這個社會從來不存在對於玉蘭花和舉牌的登錄,那麼昨天以前的事實就無從建立,而一個政策的執行,當它缺乏在執行時所必須的對比事實的時候,就必定會千瘡百孔。

在這個狀況下,如果是以事物的角度來面對,是否適宜?
如果要討論這個問題,前題必須“客觀中立”,只不過,這個條件也不存在,那麼“事物”和“政務”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議論的。

既然如此,
橫豎之下,既然態度是寧可以錯防漏,那麼何妨“絕漏”?
絕漏?
簡單!
新聞標題說的:
“男皆舉牌,女皆玉蘭花”
2300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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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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