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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2 10:50:32瀏覽85|回應0|推薦0 | |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來4:14 在上帝的居所,就是天上的聖殿裡,上帝的寶座是以正義與公平為基礎的。在至聖所中有祂的律法,就是公理正義的大憲章,全人類都要按此受審判。在存放法版的約櫃蓋子上有施恩座,在施恩座之前,基督用祂的寶血為罪人代求。這樣就顯出在人類的救贖計畫中,有公義與慈愛相輔並濟。…… 基督現今在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乃是作祭司。這與永存的自有永有者同坐在寶座上的一位,乃是那「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的主,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賽53:4;來4:15;約壹2:1) 祂作中保的工作,乃是憑著祂那被刺破的身體及無瑕疵的生活。那受傷的雙手,被刺的肋旁,被釘的兩腳,都為墮落的人類代求;人類的救贖乃是以這樣無窮的代價買來的。(《善惡之爭》第434、43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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