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陳姓夜市攤商去年三月底氣流浪貓
擾亂攤位整潔,摔死二隻幼貓,今年四月遭新竹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
法判刑三月,緩刑二年,要向公益團體提供四十小時的義務勞務。新
竹地檢署昨將他安排至竹市動物園照顧動物,體會珍惜生命的真悌。
昨天的行前說明會上,竹檢特地請來新竹動物園長洪明仕講解如何尊
重動物、與動物共存,陳姓攤商認真聆聽,不斷做筆記,還寫下心得
「動物單純可愛,人類不應該傷害動物,應該善意的對待!」。
五一歲的陳姓男子指出,從小到大都沒做過壞事,也教小孩要愛護動
物,卻因一時衝動鑄下大錯,被貼上負面標籤,甚至有人到攤商恐嚇
威脅,案發之後他一直覺得很難過,「不過做錯事就應該要勇敢承擔
、贖罪!」他會虛心面對、甘願受,用心完成義務勞務。
陳姓男子表示,他在花園街夜市營業,夜市環境髒亂,常有人餵食,
造成流浪貓狗聚集,多次向新竹市政府陳情都未獲正面回應。去年三
月底,他掀開攤位塑膠帆布準備營業,卻看到一隻母貓帶著五隻幼貓
蜷曲在攤位內乾淨的餐具上休憩,隱忍多時的情緒終於爆發。
檢警調查,陳男徒手將五隻貓用力朝外摔擲在地,又手持紅色塑膠椅
擊打並丟擲母貓下顎,其中兩隻幼貓口鼻出血、腹側破裂、腸子外露
當場死亡。陳男再將五隻幼貓捆綁入垃圾袋並棄置在夜市垃圾桶內。
其他攤商趁機偷藏其中兩隻幼貓,並轉通知竹市動保協會並報警。
法官認為,鄭姓男子沒有前科,因氣流浪貓狗破壞攤位整潔,一時失
慮犯案,但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故予以緩刑。
竹檢主任觀護人張顥誼指出,陳男侵害的是動物法益,竹檢特地安排
他到動物園義務勞務,去修補他損害的動物法益;新竹動物園長洪明
仕說,將安排陳姓男子從事「動物福利」服務,如採集動物食用葉子
、佈置讓動物感到舒服的居住環境,付出愛心讓動物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