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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07:58:27瀏覽3411|回應7|推薦53 | |
林益世案:兩建議,一喝彩!一惋惜! 林益世一案,在 林益世貪污罪行,大抵已是不爭的事實,至於應負甚麼刑責,由特偵組如何起訴及法院來定奪,本人從伊始到塵埃落定前,不曾置一詞,現在既已明朗,就<說三道四>略表拙見一、二。 一、建議林益世: #、敢做敢當,誠心懺悔,絕不要求保外就醫,不發動群眾要求馬總統特 赦。 #、不要求特權,不要求一張床,不要求一張桌子,不要求吃蝨目魚,不裝孬。 #、做一個模範受刑人,這本應是陳水扁這個總統層次做的,但是他不做,機會留給你,你就好好把握機會。 #、不得說貪污款是為了獨立建國之用。 #、不要怪罪藍綠,不要怪罪是有某政黨,在後長期設計規劃,放長線釣大魚。自己不動心,再花花綠綠的鈔票,再漂亮女人,也奈你不得! #、不要怪罪是外省總統欺負本省秘書長。 #、更不能在大牢裡患精神病,既使有病也不能請台大創傷科主任柯文哲看,因為他都是用膝蓋診斷。 二、建議民進黨: #、趕快利用這「天掉下來的禮物」打馬,說林益世是馬在後教唆的。 #、否認民進黨是那個在後指點賄賂犯 #、儘快對外說明,顧立雄等綠彩極濃的律師群,不是你們建議請的及安排的。 #、一直誣賴馬英九干涉司法辦案,林益世案完全證明馬是不涉司法個案,民進黨應立即向馬總統道歉! 三、一句喝彩: #、 但在整個檢方調查中,你沒有任何干預,不讓政治干涉司法獨立辦案的空間,只有您做到了!老百姓給您鼓掌喝彩! 四、一項惋惜: #、
以上2+1+1無關案情,藍綠可各自解<獨>,不在本部落格限制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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