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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是達賴喇嘛的密宗黃教祖師爺「宗喀巴」所著,內容說明的《誅殺法》、《殺所行戒》實在是令人不寒而慄!
2012/07/23 08:14:56瀏覽1916|回應1|推薦3

《廣論》是達賴喇嘛的密宗黃教祖師爺「宗喀巴」所著,內容說明的《誅殺法》、《殺所行戒》實在是令人不寒而慄!

日前和一位臉友在FB上以佛法辨正法義,該名臉友因不能自圓其說,最後竟惡言相向,還說出「禽獸都比你高尚,下地獄去死吧!真想將你押到山上活埋.」這類威脅的話,末學因不想讓該臉友更造口業,只好將其好友資格刪除,不再回應;當時心裡只是同情這位臉友,因為未能跟隨真正善知識,熏聞正法,以致未能修除性障,瞋心還是極重。

後來在一位王聖強網友的部落格中看到這段文章:
“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

這是西藏黃教祖師宗喀巴“大師”造的《廣論》的內容,裡面除了教人怎麼淫欲,還教怎麼殺人,所謂“誅殺法”,你不聽我的,我就可以殺你,狂邪至極——我說話直接,整個一個打著佛教幌子的邪教,你要願意信,非說這是“無上密法”,非要跟著這些大喇嘛往地獄裡跳,那我也就不拉你了。
藏密《二十五支分三昧耶戒》——《殺所行戒》(誅殺法)揭密

喇嘛教不為外人所知秘密戒律,叫作《二十五支分三昧耶戒》,此戒曾由近代喇嘛上師--貢噶傳授,其中有一條叫《殺所行戒》;授此戒者非謂要行者戒殺,而是要喇嘛教受戒者去殺人或殺其他眾生,若不殺生者是謂犯戒;餘將此不得外傳之『喇嘛教戒本』,摘錄其所應殺之十條內容,公諸於世,如下:


(1)
與三寶為敵者。(殺之)
(2)
與上師為敵者。(殺之)
(3)
壞根本戒者(謂破金剛十四根本墮戒者,殺之)
(4)
有邪見者(不信密法者、外道行者、不信因果者,殺之,比如像我王聖強這樣對他們喇嘛教提出質疑並屢屢破斥阻礙大眾跟著他們喇嘛教跑的,都在可殺的範圍內)
(5)
無上密法灌頂,及修勝法時,不應入而強入者。(殺之)
(6)
為國家人民之一切損惱者。(殺之)
(7)
惱亂靜修者(謂惱亂喇嘛打坐修定修密法者,包含人、禽獸之擾亂者,可殺之)
(8)
往畜牲道者(謂被喇嘛主觀認為此人所造之業應往生畜牲道者,可先予以殺之)
(9)
往餓鬼道者(謂被喇嘛主觀認為此人所造之業應往生餓鬼道者,可先予以殺之)
(10)
往地獄道者(謂被喇嘛主觀認為此人所造之業應往生地獄道者, 可先予以殺之)
http://wsq1983.blog.hexun.com/17807629_d.html

末學才恍然大悟:為何該名臉友除了大罵末學下地獄之外,還說出要活埋我這樣的話,因為對於修學密法的人而言,當他認為對方是不信密法者,外道行者,未來世要下墮三惡道者,可以先予以殺之不然就是犯了喇嘛教(現稱藏傳佛教)之《殺所行戒》,這就是密宗的慈悲。

對藏傳佛教(喇嘛教)而言:
吃眾生肉,是為了要超度牠們。
誅殺有情,是因為慈悲、守戒。
修男女雙身法,是無上密法。
你不贊成就代表根器太低!!!


註:《廣論》是西藏密宗黃教祖師爺所著,可分上下兩冊;上冊《菩提道次第廣論》,下冊《密宗道次第廣論》,以上這兩冊皆在說明密宗本質以及如何修練雙身法的過程。

 


文章出處:http://blog.udn.com/hgz88888/6224394#ixzz21OrUvVy9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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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oz786428&aid=6662402

 回應文章

‧新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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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器超低
2012/07/23 21:37
你不贊成就代表根器太低!!!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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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便是放生、護生,為了地球,茹素最好。
護法使者(hoz786428) 於 2012-07-26 12:25 回覆:

寧願當根器低也不吃眾生肉,因為人有無量世,眾生很可能是我們過去生的父母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