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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22:56:36瀏覽1343|回應0|推薦0 | |
讚美詩,或是聖詩,可說是基督教會爲人類文化世界預備的一份珍貴資產,讚美詩可朔源到中古世紀葛里果聖歌中舉凡不出於聖經以及禮儀經文的宗教歌曲,而今日只要被收錄在教會聖詩集的都被稱為聖詩。
我首先要提到的是在美洲大陸內陸的早期,當時的一般平民百姓如何唱讚美詩,這些第一代移民,大多為目不識丁的中下階層,他們到了新大陸,有的進入內陸開始墾荒種地以及放牧,因為不識譜不識字,進了教會牧者爲了希望聚會能盡量進入狀況,會眾能學會唱詩,大多採取的方式為簡化旋律以及採用帶唱的方式(lining out)。 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後開始有人覺得要敎會眾會看譜唱詩,於是有了歌唱學校(singing school)的發展,也漸漸發展出一套特殊的視譜系統,稱為形狀音符系統(shaped notes),並且出版了不少以形狀音符為記譜的歌本,其中最有名的一本是神聖豎琴(the Sacred Harp),至今,the Sacred Harp Singing已經成為美國音樂史上的重要科目,也成為美國文化傳統。 而在英國本土,一直有兩種樂種發展,一是聖詩的寫作,二是韻文詩篇的寫作。1674年的時候有一名叫Thomas Ken的人,他是一所學院(Winchester College)的老師,他出版了一本提供全校師生使用的祈禱手冊,在這本祈禱手冊裡他收錄的三首詩,希望用在早晨下午晚間禱告時唱的,每首詩歌的最後都以同樣的副歌結束,歌詞是這樣子的:「讚美一神萬福之源,天下生靈都當頌言,天上萬軍也讚主名,同心讚美父子聖靈。」這就是我們現今使用的「三一頌」。今日我們通用的旋律則是迦爾文教派出版的日內瓦詩篇Genevan Psalters裡面的老一百篇old hundredth,我個人會當做這是聖公會與迦爾文教派综合的結晶。 提到英國的讚美詩作者,就要從著名的不妥協派詩人與牧師以薩˙華茲(Isaac Watts)提起,他被稱為英國聖詩之父,雖然在後半生他因病而使活動受限制,卻因此寫出無數動人詩文,他曾說:「我的計畫不是盡己所能去彰顯詩歌的榮美,但我的野心是成為教會的僕人,成為有意義的基督徒的喜樂的幫助。」在他之後的繼承人則是查理˙衛斯理以及約翰˙牛頓。 而在美國,除了上次提過的內陸本土的歌唱傳統,在海岸城市則是以較歐洲風格的聖詩為主,這種路線則是以馬森(Lowell Mason)為代表,波士頓的韓德爾與海頓協會出版了數本詩歌本,內容是使用當時代歐洲著名作曲家所寫作的旋律,將其配上宗教性的歌詞,馬森是主要編輯,而他本人則是被稱為美國聖樂之父,他出版大量的詩歌,有的是自己寫曲、有的是改編自既有旋律,他對詩歌的寫作與選輯的原則為:歌詞內容非宗派、非教條式,柔軟的神學觀念,曲調上優美感傷似的。這樣的立場影響了後代的聖詩發展。 馬森的學生之中以William B. Bradbury算是最有名的一位,Bradbury之後又影響到另一股基督教音樂的風格,就是福音歌曲的寫作,早期比較著名的福音歌曲推動者為歌手及奮興家Philip Philips,他的歌唱崇拜吸引了許多人。在歌詞作家方面,最著名的是盲人女作家芬妮˙克洛斯比Fanny J. Crosby1820-1915。她寫了超過八千首詩歌。 福音歌手與奮興佈道家的結合則是另一波風潮,這風潮始於奮興家D. H. Whittle與P. P. Bliss的合作,最有名的則是Ira D. Sankey(桑基)與著名奮興佈道家慕迪Dwight Moody放在一起,桑基在二十世紀的繼承者則為Charles Alexander, Homer Rodeheaver 與Charles H. Gabriel1856-1932。其中Homer Rodeheaver長期與著名佈道家Billy Sunday合作,是另一個福音歌曲作者與佈道家合作的例子。到了二十世紀中,因著廣播電視影音媒體的發展而使基督教音樂產生了更新的變化,不同的音樂家帶來不同的風格:George Beverly Shea(1909-)為資深福音廣播主持人、作曲家與歌手,他最為人稱道的就是長年與廿世紀最重要的佈道家葛禮翰(Billy Graham)合作,。其他著名的作曲家還包括了Bill & Gloria Gaither夫婦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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