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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10:40:03瀏覽430|回應0|推薦6 | |
其實國字簡寫有時候也是默認的狀況 , 大家看得懂就是了 . 但在台灣的國語文教學實踐上 , 簡體字應被認定為錯字 , 這是最基本認識 . 個人認為無需建議或強調「識正書簡」的正面意義,更 加不用去主張"印刷用正體字 , 書寫可用簡體字 " , 寫不寫 簡體 , 在民間流通上頭 , 假使溝通雙方有辦法解讀 , 那麼 簡體的存在也不過是語言符號能否全面掌握的命題而已 . 您到大陸做生意 , 就能夠發現簡體報紙台灣人士有能力 看得懂得, 這麼說來 , 「書簡」又有何必要性 ? 漢字繁體是我們珍貴的根 , 我們愛惜它 , 就不用特意輸入 識正書簡這一概念 , 高等教育之中自可開設語言學通論 的課程 , 讓大眾能從語言的角度把握好我們的文字 , 犯 不上捨本逐末 , 在既有文化實力退守 , 這又豈是"經濟不 富裕 , 政治不安定 " 要辦的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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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