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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處置,提存可扣項目。
2016/05/04 11:20:24瀏覽3314|回應0|推薦0

依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處分所有權,常遇到詢問提存時可扣除的項目包含什麼?

經我詢問過提存所,提存所表示可扣除項目一般為土地增值稅、移轉所產生之稅規費、
提存手續費等,若要加上其他項目為提存人自行扣除,若未來被提存人產生異議時,則
透過訴訟進行異議。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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