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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長舌
2008/01/26 00:53:33瀏覽166|回應0|推薦2
不用舌頭, 我依然長舌,
我想說的, 永遠和主題不相搭,
但是, 這就是我的特別,
睡吧! 甜美留給適合的白晝日天,
美妙! 就留給值得回味記憶的惡夢期間,
凌晨一點鐘,
舌頭長在手指頭,
這才發現, 原來器官是足夠可以有變換角色的空間,
小指是大姆指,
紅燈是行動的表示,
禁止其實是可以的暗示,
上帝與抺大拉馬利亞一點關係都沒有!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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