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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茶政茶俗的形成和發展(上)
2009/12/24 13:10:20瀏覽352|回應0|推薦3
殷商 服方尊
 
唐代茶政茶俗的形成和發展(上)
 
作者﹕朱自振、沈漢
 

 
唐代前期,茶業還沒有多大發展,茶利也不顯著,所以官府對茶也沒有課稅和形成什麼固定的政策。中唐以後,隨茶葉生產和貿易的空前發展,不但在茶葉文化或飲茶習俗上有不少發展,就是在原來所沒有的茶政、茶法上,也獲得了一系列的建設和發展。
首先從茶的賦稅制度來說。在大歷(七六六~七七九年)以前,我國茶葉還只有土貢而沒有賦稅。據《新唐書.地理志》記載,唐朝貢茶的州郡,主要有懷州河內郡(位今河南濟源)、峽州夷陵郡(今湖北宜昌)、歸州巴東郡(今湖北秭歸)、夔州雲安郡(今四川奉節)、金州漢陰郡(今陝西漢陰)、興元府漢中郡(今陝西南鄭)、壽州壽春郡(今安徽壽縣)、廬州廬江郡(今安徽合肥)、蘄州蘄春郡、常州晉陵郡、湖州吳興郡、睦州新安郡、福州長樂郡、饒州鄱陽郡,溪州靈溪郡(今湖南龍山)、雅州廬山郡(今四川雅安)25等地。這裹都是用的州名,但實際往往是該州某一、二個縣產茶,州治所在地和其他多數縣並不產茶。如常州晉陵郡,其實茶主要出在宜興。另外,這些地區的貢茶,多數始於大歷以前,但可能也有一些是貞元稅茶以後入貢的。如《通典》載,安康郡貢茶一斤,夷陵郡貢茶二百五十斤,靈溪郡貢茶芽二百斤;26其所說安康、夷陵和靈溪的貢茶,就當是天寶以前的事情。
這種貢茶,有的雖有定額,但似乎在唐代前期,還未形成一種定制。據研究,關於貢茶的一些制度和規定,是隨貢焙建立以後纔逐漸嚴格和完善起來的。
開元以後,在北方飲茶的杜會風氣影響下,我國宮廷用茶的數量,也日增一日,又非一般地方貢獻所能滿足,有必要設立一個專門生產王室用茶的場所,這樣,就出現了我國歷史上最早的一個專門貢焙—常州義興和湖州長城間的顧渚貢焙。關於顧渚貢焙的緣起,《唐義興縣重修茶舍記》有這樣一段記載:
義興貢茶非舊也,前此故御史大夫實典是邦,山僧有獻佳茗者,會客賞之。野人陸羽以為芳香廿辣,冠於他境,可薦於上。栖筠從之,始進萬兩,此其濫觴也。厥後因之,徵獻浸廣,遂為任土之貢。
茶舍是顧渚貢焙之前宜興採辦貢茶之處。長興「顧渚與宜興接,唐代宗以其(宜興)歲造數多,遂命長與均貢。自大歷五年始分山折造。歲有定額,鬻有禁令,諸鄉茶芽,置焙於顧渚,以刺史主之,觀察使總之。」這就是說,顧渚貢焙,是大歷五年長城縣與當時義興均貢纔專門設立的。義興貢茶,最初只進「萬兩」,後來愈貢愈多,以至如有的史籍所載,「顧渚貢焙,歲造一萬八千四百八斤。」貢額一名,所付勞役也多,所以《元和郡縣志》中又載:「貞元已後,每歲以進奉顧山紫笋茶,役工三萬,累月方畢。」(待續)
本文取得授權於 文津出版社《中國茶酒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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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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