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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輔導
2012/11/02 09:54:01瀏覽66|回應0|推薦1

職業輔導
蕭淑華Helen Hsiao (Hsiao, Shu-Hua) http://helen0618.myweb.hinet.net/

由從不失業的公務員管就業輔導,當然設想不全、服務不周,大家只好放棄免費政府服務,求助付費機制。但有政客說,乾脆廢掉沒用公立人力網,將錢補助企業聘用低薪員工,則更雪上加霜,唯恐天下不亂。

要做好職業輔導,首先,該改用有長期失業求職經驗且主張不外包的主管,因只有這種人才有心解決問題,那種只想等別人把事做好蓋章的,不會有眼睛看到問題,自然對誰都不會有什麼幫助。

人力網改善,首先該涵蓋私立人力網所有功能(求職求才、實習家教、接案外包),因私人企業不會做不需要做的事,如果公立人力網主管連這樣都做不到,就該自行請辭。

目前人力網最大缺失,是沒提供多種履歷設定,讓多專長者有較多求職空間。上班時段,應採「時間」設定,並加上「可能加班時間」及「加班給薪方式」。各種選項都該有「不拘」選項,提供較大選擇空間。還該有「聘僱評比參考」,讓求職者可以依據就職者經驗,了解工作狀況。並主動訪查增列私立人力網及各報就業機會,協助求才求職媒合。

另該建置特殊經濟問題求助服務,協助通報金融、行政、立法機構解決問題,確認所有國民都不會有經濟危機。

求職者在一定時間內未找到工作,就該輔導職業性向測驗(包括身體特殊狀況調查)及職業訓練,或輔導社會服務,以請領失業補助。

若使用者有特殊處境,也該協助住所安排、個資特別保護。

職業訓練機構,必要時,該改為三班制,增加職訓機會,使該接受職訓者,都有機會受訓。還有,所有職訓都該有證照考試,以確認職訓成果,若學員未通過測驗,就該輔導進階職業性向測驗,並追加就業輔導,必要時,還該強制學員住進職訓機構,加強輔導,確保所有國民都有一技之長。

還該立法強制不就業又不接受職訓者也不做社會服務者,提出經濟來源及理由報告,以確認所有國民都不致懶惰成性、走投無路、作姦犯科。

總之,職業輔導該主動積極,不該任人怠業失智,變成社會國家世界無法承受負擔。

零失業率,本來就是所有政府都該做到的基本義務,不該是幻想或口號,更不該是可爭論議題,若還懷疑,就該自行請辭,一直待業到能徹底了解這個絕不該妥協的必要政府作為真諦所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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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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