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蕭淑華Helen Hsiao (Hsiao, Shu-Hua) http://helen0618.myweb.hinet.net/
最近看到有個婚姻節目的婚姻專家說,只要還有人願意結婚,就表示婚姻問題,不在婚姻體制,而是對象選擇及彼此對待,我馬上轉台。
基本上,人會在一起,可能由於愛、寂寞、性、經濟、生活支持、別人的期待…等因素;人會分開,可能因既定目的未滿足、新期待無法達成、外在壓力…等因素。以任何契約,強迫人在一起,不但很變態,還違反憲法保障個人自由意識基本人權原則,若說契約型婚姻無問題,就是無法無天。
要建構符合憲法原則的婚姻制度,就該去除契約條件,使婚姻回歸和諧人倫原則。換句話說,只有掌握結婚難、離婚易要點,才能有效要求想結婚者及早正視各種可能問題、確實研討可行活方式,才能減少不必要麻煩及禍端;也只有讓想分手的都能隨心所欲,才能減免不必要的傷害及災厄。也就是說與其當個會因各種家庭問題而惹禍上身的勸合不勸離爛好人,不如當個要人小心選擇、謹慎作為的明哲保身者,因為不管怎樣,你總不會希望鄰居吵架竟氣爆或燒到你家或你公司,也不會希望一出門就被情傷跳樓者壓死,更不會希望一走在路上就被失戀醉漢或失婚醉女誤砍了幾刀或捅了數洞,還有口難辯、有理難伸。
總之,婚姻制度,攸關社會國家禍福,而非單純兩性關係。因此,探討婚姻律法時,就該確實掌握婚姻的所有影響力,在讚揚愛情及生育的同時,也該重視各種負面關係的破壞力,才能有效支持各種潛能發展、經營和諧社會關係、創造國家及世界美好未來。
還有,千萬別誤以為政客的美滿婚姻會是有效政績保單,因為除了那可能只是被迫演戲外,也可能是「他家很美滿、你家沒人管」的保證,還可能是「他有家奴、你是奴隸」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