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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管委會函
2010/08/26 04:11:24瀏覽200|回應0|推薦0

致管委會函

蕭淑華

http://helen0618.myweb.hinet.net/

 

管委會大家好:

 

上回收到都更會議通知書,我誤以為是本大樓要都更,就欣然前往里長辦公室看展示,結果,里長表示本區建坪率幾乎都已滿載,都更時,住戶得自掏腰包,大家意願不高。隔壁大樓外牆拉皮工程,因位於台北市門面,花博特案補助近1/3工程款750萬,飯店自付其他款項,其他住戶則不必負擔,所以同意率過半。都更公聽會中,住戶表示應該順便解決中庭安全問題,卻因非外牆而暫略。

 

個人認為短期之國際展覽,雖能帶動觀光產業,但效果有限,因此,相關費用應該僅限於小額臨時裝修,不該將耗資甚鉅工程一併列入,尤其,花的生命週期極短(生命禮讚在最美剎那間──完美驚嘆號!),若大編預算、浮報開支,連耐用數十年的工程都納入,就顯得文不對題,缺乏花之精神。另外,耐用數十年的拉皮工程,暗示本區數十年中將不會有重建計劃,嚴重影響本區市容更新,實在要不得!還有,對於市民來說,生命安全永遠高於虛有其表,相關意見未被重視,確實是非常嚴重的尖銳問題。

 

最近又收到本大樓都更同意書,讓我不得不先行預告我在台北市長任內會做的事,以免大家越做越錯,徒增困擾:

我會先進行都市規劃,確定地面建物及地下維修管道位置,再由市府籌辦區域再造。都更原住戶無須承擔建造費用及該年房屋稅、無住所者由市府安排住處,還有權參加區域再造課程(都市規劃、區域再造、工程審查須知、住戶新生活規範、建議辦法等)、公投設計稿、由市府安排參觀工地、提出改進意見等。新建物都會符合安全建構及裝潢綠建築標準,具自力發電、資源回收、廢物處理、自動綠化、透明修繕、安全管理系統等。總之,區域再造後景觀,必會讓人耳目一新,看見世界大都會該有的新風貌。

到時候,管委會只居於協助角色,不用再主持涉及鉅資及複雜人際問題的都更業務,徒增個人麻煩而危及鄰里合諧。

 

歡迎訂購我的新電子書《成長進行式Growing2010年臺北市長候選人政見,ISBN978-957-41-7502-426X18公分303頁,定價新台幣:100元(國內郵資50元)。初版:20109月。郵撥帳號:蕭淑華17029512

 

感謝!祝健康快樂!

 

蕭淑華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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