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0/11 11:25:22瀏覽135|回應0|推薦1 | |
5.改善治安:提昇辦案水準(蕭淑華2010年台北市長候選人3號) 治安要好,得靠完善基礎建設及民生照顧,改善市民生活條件,讓民眾不致因貧病交迫而違法犯紀,更要靠優質教育來改良市民及警察素質,使人不致因好逸惡勞、貪得無厭而鑽法律漏洞、作姦犯科,更不會因各種誘惑,而玩法亂政。所以,要改進治安,市長要做的事,本來就比警察局長要多很多。雖然,警政人事及行政權都隸屬警政署,但地方長官仍有局長決定權,所以,只要能找到配合度高的局長,一切都好辦。理想的局長人選,該能提出改善警察身心、生活、職場環境辦法,有效掌握警察職能,提昇辦案及服務水準。
警員管理:確保基本職業權益,提高職業信心、忠誠度,提升警政公信力。
1. 業務分級:依業務需求,建置身心標準,制定人事管理辦法。 2. 合理考核:慎審考核辦法,符合時代及大眾期待。 3. 逐年檢核:依身心標準,以科學法逐年檢核。 4. 汰換空間:足量候補人員,維持高人事水準。 5. 執業保護:依特殊需求,給予必要保護及生活照顧。 6. 自主管理:標準化自主管理日檢核系統,有效掌握身心狀況。 7. 完美組合:兩性共治、輔助警犬。 8. 資訊交流:建內部資料庫及交流機制,掌握執業須知及創意辦法。 9. 療傷活動:由心理醫師群定期主辦,防杜身心問題。 10. 適時轉任:無法勝任時,轉適任工作,持續安身立命,避免因不堪重任又無退路慘狀,及亂尋旁門左道、大敗警紀現象。(如:輔導第一線轉任者執行國民防身術、社區安全、社區及企業防災及救援訓練等職務。)
☆摘自《成長進行式 Growing》2010年台北市長候選人蕭淑華政見。十年前,不管怎麼想,都不可能認為自己會走上從政這條路,但9月16日終於依據上帝指示,完成第五屆台北市長候選人登記,也提交了《成長進行式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