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民進黨豈可反對不在籍投票 民進黨的黨策是執政與在野狀況具有雙重標準的,執政時期要;在野時就不要了(例如中華民國國號),有些是執政時不要;在野時又要了(例如集遊法報備制),而令人髮指的是我不要的你也不能要,否則施以精神酷刑甚至武力攻擊例如民進黨不要中華民國國號只要台灣(註),若不同意就扣上一頂傾中賣台、聯中賣台之高帽子,其之顛倒是非以不愛台灣之莫須有言論讕言離間民眾與國民黨或中華民國政府感情之能事,殊不知只愛台灣不愛中華民國根本還不夠算是愛國。難怪多數網友批感覺民進黨學了很多共產黨的奧步。別說非在籍投票先進國家早已實施數十年,我國就算是全球首度率先實施的話也必然面臨外國競相俲優之享譽,為何要等外國先做我們纔敢做呢?這麼不爭氣嗎?所謂政府讓人民因距離或工作因素而無法投票,恐已涉及「違憲」一節,其實何只違憲而已?更可怕的是民進黨之恣意反對如果成為事實的話將已破壞民主精神,扼殺政治選舉公平法則,目前對於無法投奔戶籍地投票之選民依現狀而言應屬於非天災不可抗力拒之因素,而是執政黨怠忽問題之解決迄不設法排除投票遠距闕失存在導致無法投票視同妨害投票權之消極行為殊早已不可忽視。 (註: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版圖不是國號,也無法勉強當國號用,全球任何國家都具備國號主權及版圖二項因素,版圖等於是國家主權的座椅或座墊而已,就像東京是日本之版圖一部份,而非國號無法以東京當國號之類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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