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年(民國三十八年)沒有這些老榮民流血賣命的話今天位於臺北市的總統府旗桿上懸掛的國旗並不是飄揚著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而是五星旗,也就是說今天必定見不到洪素珠的那張不知恩圖報反而囂張的驅逐老兵的嘴臉,今天也必然看不到臺灣人民政府偽組織了,易言之,就是中華民國的扭曲民主思想作祟和過度膨脹之下為所欲為的洪素珠囂張的所謂「外省人」、所謂「外省豬」、所謂「中國豬」滾回中國的措詞了。她這張嘴難道是其父母生給她來專用於罵人的?聽說她一開口就非得罵人不可,否則渾身不舒服,所以不是只罵那位榮民而已。
不過筆者還是勸當事人洪素珠趕緊向全體榮民致歉!這已經不是單純對那一位老伯伯羞辱的個人法益而已,已經是屬於專對於族群之人身攻擊事件了,涉及讕間族群原先之感情和諧之法律保護客體的侵犯行為,所以屬於妨害社會法益而不是妨害個人法益,所以檢察官纔會主動介入偵查程序而不論及告訴乃論罪屬性。洪素珠有種讕間族群原本之和諧功能予以人身攻擊卻沒種面對整體族群社會撕裂之後果作出復原的責任理應付之懲罰,否則應該要記住:只能囂張一時,無法囂張一世,素有先例,其實早在數年前就已經有類似洪某罵外省人、外省豬、中國豬之類侮辱措詞:滾回「中國」論調,但是依筆者之瞭解現在都已經出現歉疚遺憾,自認當初腦筋為何如此單純。( 註:筆者是土生土長的本省籍,祖籍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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