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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29 16:00:36瀏覽105|回應0|推薦0 | |
余湘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在工作上是好強的人。我在廣告界23年,從總機做到總裁,什麼樣的位子都做過、什麼樣的客戶都碰過、什麼樣的難題都解決過,甚至是生死交關的大病(腦血管動脈瘤爆裂、前額葉受損),我都曾經經歷過。所以,對我來說,天底下沒有什麼新鮮事,也沒有什麼難事。 這樣的我,受 人倚重、被人信賴,因此在同事面前,我是從來不哭的人——只有一次例外,讓我顧不住自尊、也管不了面子地痛哭失聲。那是1988年的事,我進入奧美廣告的第二年。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奧美是廣告人的「聖殿」,是所有對廣告有憧憬和理想的人,一生一定要去「朝聖」的地方,我也不例外。 進 入奧美的第一天,我看著色彩鮮豔的辦公室內裝、同事舉手投足間的美式作風,我就知道我來對了,這一定是我可以做大事的地方。所以,在奧美的兩年間,我每天比別人更早進辦公室、更晚下班,拚死拚活地拿下業績第一;即使我比同事都年輕,我也不讓別人因為我的資歷看輕我、否認我的努力。也因此,兩年過去,當我的直屬主管(媒體採購部門主管)離職、公司準備從部門裡升任一位同事時,我覺得那一定就是我了——因為沒有人比我做得更好、也沒有人比我更有潛力,捨我其誰。 性別歧見下,痛失升遷機會 就在那個當下,非戰之罪的委屈,讓我再也沒辦法抑制我的眼淚。我能理解馬來西亞是回教國家,以及他們重男輕女的成長背景,但是我一直相信在奧美這樣的跨國公司裡,所有的衡量標準都應該是公平、客觀的。也許我年輕、也許我學歷不高,但是我夠努力、夠求上進,我有比誰都強的能力,我以為這樣就夠了,結果卻不是這樣的。 隔天,我遞出辭呈,因為我再也沒有辦法在不公平的環境裡工作,再也沒有辦法信任公司,再也沒有辦法相信,自己的實力可以超越性別的歧見。儘管當時奧美大中 國區的負責人不但口頭慰留我,更寫了長達7頁的慰留信安撫我,允諾加薪三成、並強調會支持我出國念書,但是沒有一個條件可以說服我,我還是選擇離開奧美。 嚴拒部屬請辭威脅,親自率隊完成工作 那時候,在我下面工作的一群資深小主管,對於我的出現,心裡不服氣,所以萬事都不配合。他們非但不依規定準時上班,還找各種理由推卸責任,甚至密謀在最忙的過年期間集體請辭,用盡各種方法想挫我銳氣。 不過,我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找藉口不願完成的差事,我就自己打電話給電視台擺平;他們算準我在過年時最缺人手,想透過集體請辭要脅我、和我談條件,我就二話不說,立刻批辭呈,一個都不留,因為對我來說,他們不尊重工作、不尊重客戶、也不尊重組織。 我自信能給他們完全公平的競爭環境,他們卻把自己放在工作與客戶之上,這點我無法諒解。如果他們因為賣力工作來向我爭取福利,我一定會同意;但他們不但工作沒做好,還把私人的怨氣出在我身上,這種人我也不想留。 結果,那個冬天,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我頂著總監的職銜,親自帶著幾個新人, 公平競爭,不看性別、學歷、長相 這麼多年過去,即使我管的人愈來愈多,我依然堅持用人不看性別、不看學歷、更不看長相,因為我認為,對工作的熱忱與尊重,遠比那些難以改變的事實更重要。 我身體力行,希望當年自己含淚離開奧美的事件,不會重演在我任何一個員工身上,更希望這滴我在職業生涯中唯一掉過的淚,從今以後,會是台灣廣告業最後一滴不公平的眼淚。 (出自經理人第7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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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