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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南區侯姓中國妻的招數
2014/06/05 01:02:01瀏覽130|回應0|推薦1

 

 

中國女離婚 房產想全拿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姓男子與侯姓中國妻約定,女方取得身分證後,要將房產分一半給她,若男方打老婆,或與外面女人搞曖昧,剩下房產也歸女方;後來侯女「 獅子大開口」,向法院請求房產全部過戶給她,侯女已取得身分證,法官判取得一半房產,其他部分查無確切證據,陳男才保住「 半壁江山」 。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侯女97年結婚,育有一子,住在台中市南區建成路一處公寓,101年間陳因細故打傷侯女,侯女聲請保護令,並提出離婚,陳表示不再犯,同年底雙方簽下和解書,侯女則撤回離婚訴訟。

和解書規定,陳願意在侯女取得身分證後,將上述房產的一半產權過戶給她。如陳又發生與女子不正常往來,或打老婆,要同意離婚,並將上述房產全部過戶給侯女。

今年3月陳、侯離婚,侯女主張102年11月間,陳因細故作勢要趕她出門,她有瘀青及疼痛驗傷單,另在離婚當天,陳的臉書大頭照,立即改為他與劉女的親密合照,認為陳與劉女有密切往來。

無法證明外遇 判分一半

法官審理發現,診斷書上傷勢都是侯女主訴「被丈夫打的」,陳稱是侯女一直激他,自己沒有打她。另陳的臉書大頭照更換,法官認為,無法證明逾越男女社交禮儀。

由於陳某和解書同意,侯女取得身分證後,要給她一半房產,法官判處此部分應給付,其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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