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進軍中國大陸賣茶飲的邱姓男子被控與人妻偷情,女方懷孕產子,遭人妻丈夫求償6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邱男須賠償150萬元確定。
刑事部分,偷情的邱男及大陸籍陳姓女子,各遭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目前陳姓女子與丈夫在打離婚訴訟。
已婚的邱男原本從事知名科技產業高階協理工作,因看準茶飲市場千億商機而決定轉行,並進軍中國大陸巿場成功;邱男從事科技業時,曾為公司多次跳樓事件接受大陸電視台訪問,轉行茶飲業,也多次受訪登上媒體版面。
判決指出,邱男、陳姓女子及陳女的沈姓男友等三人,原本都在科技公司的大陸龍華廠上班,陳女與擔任工程師的沈男結婚後離職;邱男與陳女從民國99年11月12日起至100年6月初止,在桃園及澳門的飯店偷情9次,女方後來懷孕生子,邱男妻子從丈夫的通訊軟體發現姦情,並告知沈男。沈男提告求償。
一審法院判沈男勝訴,邱男須賠新台幣150萬元,陳女也得賠50萬元。陳女部分未上訴而確定,邱男判賠部分,邱男及沈男均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期間,沈男主張,邱男破壞他的家庭幸福,因不堪妻子外遇,精神遭受重大打擊,需定期進行精神門診及服抗憂鬱藥物,工作部分,因不堪流言傳於廠區同仁,使他無法負荷而被迫離職,向邱男求償600萬元。
邱男則主張,沈男任職到100年7月底,離職後有意轉換到其他公司,是出於個人職涯計畫,與他無關,且無法證明罹患憂鬱性疾患與通姦行為有何相關,就算有關連性,依現行司法實務,判賠金額約30萬元、40萬元不等,對方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酌沈男99年度及100年度的年收入約100萬元、有車有房,相較於邱男100年年收入約186萬元,另有財產價值總額近2000萬元的田賦等,判邱男仍須賠償150萬元,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1030713